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加强完善领导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三级领导责任体系。优化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领域,明确政务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主动公开:街道以政务公开门户为主要阵地,借助多元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明确政务公开信息指南、管理制度等,突出公开城管行政执法、社会救助和就业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以及权责清单管理等环节。
3.依申请公开:明确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形式。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街道完善了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响应,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未产生相关法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政府信息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分类梳理公开信息,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上做好源头把控;定期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再次核查,强化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工作意识。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运营“国门首站观音寺”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注重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和功能保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开展“聚焦民生项目建设”政务开放日活动,与群众代表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使政务公开更加透明化,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6.教育培训:全年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8次,覆盖工作人员及政务专干100余人次,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内容等的理解认识,提升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合规,引导机关干部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
7.监督保障:优化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将其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业务素养。建立值班值守三级24小时接听电话机制,全年对外联系电话畅通,未出现无人接听的情况,切实做好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观音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要求,对标对表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本单位内部沟通协调,各业务科室按照政务公开清单要求,及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提示提醒,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