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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城管委 日期:2020-01-11 15:1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自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我委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到道路建设、夜景照明、环境整治、供热供气、公租自行车建设、公共停车场管理等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大事,这些都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的知晓和参与,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支持政府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详细介绍市政市容委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和市政市容委领导的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占总数的10%;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包括《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涉及市政市容委职能的法律法规,占总数的2%;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21条,包括18项行政许可及3项行政服务类,占总数的10%;业务动态类信息167条,包括市政市容委的政务、工作、会议动态等,向全社会公示市政市容委的日常工作,占总数的78%。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委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有: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便民手册、大兴区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其中最受欢迎的是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该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了公众知悉政府信息,公众也十分踊跃,纷纷留言或来电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4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今后,我委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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