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委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政府网站 网站公开是本委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本委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同步录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2014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至今运行正常,但是信息量不够大,信息公开类别较单一,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宽。今后,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