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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公告(2014年度)

点击量: 来源:黄村镇 日期:2020-02-12 21:19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公告(2014年度)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9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4年,我镇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一)完善组织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进行保密审查。由办公室、督查科、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编制了《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黄村镇信息工作制度》、《黄村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细则》、《黄村镇人民政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通过“黄村镇政府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对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发展计划等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同时,针对工作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信息。

(三)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我镇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对通过保密审查后的事项,进行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确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正常。同时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

为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管理,我镇制定《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承办单》,对比较复杂的依申请案例,及时进行协调、会商,把答复工作做细做周全。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依据《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制度等与公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在“政务公开”、“工作之窗”等栏目中,可以随时掌握全镇各科室工作动态,既满足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提高了大家的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网站由宣传部统一负责,宣传文体中心具体操作,设立一名维护管理员,及时准确的更新关于黄村镇的新闻、信息。制定了完善的《网站留言回复管理制度》,完善回复流程。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予以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加强了外部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条,占总数的6.87%;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271条,占总数的93.13%

2.报刊

我镇每年出版22期《黄村通讯》,对上级政策、我镇域内新闻、政府工作动态、民生关注热点等内容进行及时刊登,方便广大居民了解时政及镇域内的相关动态。

3.其他

我镇在办公楼内、外设置信息公开栏,对我镇领导和科室职责分工、近期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公开。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对主动公开信息在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受理室进行查询。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和工作台及办公桌椅、便民箱等配套设施,让每一位来查阅政府信息的人都能感受到良好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4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6件,占总数的10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6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33.3%。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6.7%。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16.7%。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已办结的复议申请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0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0件;驳回复议申请的0件;撤销告知书的0件。

2014年,本镇无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与区政府的要求,与其它镇的工作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上还有些模糊,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

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我我镇将抓好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方面,继续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解释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大众媒体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信息。

  另一方面,继续强化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信息,尽可能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

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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