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交通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9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为增加我局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运输管理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民众依法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局长张明为组长、副书记邓俊斌、副局长高建新、李允利,纪检书记何国华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春华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统筹、协调等事项。
二、信息公开制度
(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听证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制定严格的信息公开程序。
首先,由各科室信息员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最终由办公室信息员发布。
(三)完善信息公开考核体系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分为信息发布数量考核、信息保密安全考核,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信息公开成果
2012年,我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7条,其中法律法规1条,行政职责4条,业务动态1条,机构职能1条。
通过信息公开,使上级及时了解到交通局的工作情况,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使社会各界较好地了解到交通局的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及服务方式,以便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从大兴区交通局门户网站建设近十年来,我们进行了多次改版,不断提高网站建设的质量和水平。2012年3月,我局进行了最新一次改版,调整了网站的页面风格,丰富了网站的栏目内容,增加了便民服务的平台窗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比如:我局新增了“境内公交”、“公路货运”、“汽车维修”、“地方海事”等板块。其中“境内公交”板块把我区41条公交线路首末车时间、票价、发车间隔和全车运营时间以及所有停靠站点都进行了公布,方便了群众出行,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监督员的一致好评。
另外,响应号召,紧跟形势,在全国掀起学习十八大高潮之际,立即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辟了“十八大学习专栏”,及时报道我局学习十八大的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的同时,带动了所辖运输企业学习十八大的积极性。
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1%;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2%;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2%;业务动态类信息193条,占总数的95%。
2、其他
(1)办事大厅便民服务
我局在一楼门厅处设置政务公开栏,详细介绍办事流程,并公布大厅工作人员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2)党务公开专栏
我局在二楼设有党务公开信息专栏,所有党务方面的决定、评选和表彰等方面的信息都在专栏进行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局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即服务大厅的电子触摸屏,通过触摸屏可以查询所有审批事项及申办条件、办理时限等。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离“全面、准确、主动、及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全体干部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
2、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使信息公开置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3、坚持规定,落实责任。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实绩的一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等活动。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解决信息公开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