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文旅局 日期:2020-01-11 10:4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2年1月1日起我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与档案局文件查询中心合作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2年底,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由于我时间短,涉及到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是很多,经过对2003年-2012年信息资料的认真清理,分别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78条信息。

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31条,占总数的100%

2、信息公开手册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除了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印制了信息公开手册,公开了服务指南。

(二)公共查阅场所

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积极与档案局文件查询中心联系,放置了大兴区旅游信息公开指南,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了广大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本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度,本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本无行政复议和行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便捷性方面还有待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以改善力求做到信息随时产生,随时公开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更好的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4、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加快完善网站功能,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搜索能力,提高信息获取的速度和便捷性。

 

 

 

                                       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

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