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邮编:100076)。
一、概述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突破之年,是旧宫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镇继续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巩固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力推动旧宫“五型”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通过我镇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过其中的“申请公开”栏目,可下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群众还可以查询办事指南、办事进度、缴费公告和审批结果等项目的申报、审批信息。
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6条,占总数的16.6%;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8%;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1.4%;业务动态类信息174条,占总数的80.2%。
2、旧宫时讯
通过《旧宫时讯》向社会公开全镇各类政府信息,每月出刊1期,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情况和工作职能,定期向各村、各社区发放。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镇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场所,具体负责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接待咨询来访群众、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申请和依据申请作出答复等。我镇已经在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处,悬挂标示和群众意见箱,《旧宫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旧宫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也已经印刷成册,放置在办事大厅信息公开栏,方便群众了解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和我镇即时更新的信息公开目录等。
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本镇有3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2起为被告,1起为第三人。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镇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重点工作、重大政策、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和规范。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