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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北臧村镇 日期:2020-02-12 21:5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政府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臧村镇政府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富大街10号;邮编:102609)。

一、概述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市、区下发的相关文件具体要求,我镇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对外的窗口和依法依规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镇长亲自抓,分管镇长直接抓,党政办公室牵头,政府各部门全部参与的工作格局,工作程序不断规范、顺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深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信息公开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2012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包括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38条。
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占总数的8.61%;业务动态类信息138条,占总数的91.39%。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镇在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摆放了《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臧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便民服务手册,并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本镇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更新速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3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及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目录编制及信息移送效率。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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