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源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滨河西里17号楼320室;邮编:1026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清源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书记任组长,街道工委班子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设立在全程代理服务大厅的公共查询点。截至2010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清源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街道网站、《清源街道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清源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街道网站全年更新信息313条,其中新闻动态类257条,公告类2条,机构设置类5条,办事指南信息20条,全程办事代理信息12条,社区党建信息13条。
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1.6%;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20条,占总数的6.4%;业务动态类信息288条,占总数的92%。
2、报刊
清源街道全年报纸出刊24期,采用各类稿件660多篇,照片370余张;对外宣传工作,共在区级以上报刊刊发街道稿件150余条,其中国家级的《区街通讯》3条,《社区》1条;《大兴报》专刊5期;大兴信息71条,专刊3个,大兴信息网上28个,市级信息1条。电视录像39条,播出15条,为优化环境、加速街区建设步伐积极造势,进一步树立了清源形象,扩大了对外影响。
(二)公共查阅场所
清源街道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立在清源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电话咨询、全程大厅办理咨询查阅共1万6千7百余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1300余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清源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清源街道2010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件。2010年度,清源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 各部门领导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工作进展差距较大,进一步明确了各部室的职责。
(二) 为更好的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取了分组讨论的方式,通过召开小型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 为更好的推进此项工作,街道办事处进行专题讲座培训。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