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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校学生给予资助,实行在校期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代偿标准为每人每年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万元。
    在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外,北京入伍大学生还享受其他经济补助,包括:
    ①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额度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
    ②高校在校生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的,各级各类毕业生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由入伍区县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额度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
    ③义务兵期间,部队发放或支付包含列兵及上等兵津贴、退役金等经济补助;
    ④从北京市入伍的,由政府部门为其父母购买为期2年的医疗补充保险和综合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