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垡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青云店镇  日期:2021-08-17 10:48 打印 【字体: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 建设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垡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2.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3.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4.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工业区内

  5.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垡上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收水范围为垡上产业园区内康顺路以北区域以及康顺路以南部分企业、单位,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B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输送至大兴区青云店镇再生水厂。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21日止。

  2.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产业园区及周边村庄。

  3.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LX_dax3d-m3Ti9L7shj5A

  提取码:0000 。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AUPTGZBDjQcvWZ5oZGt6Q ;

  提取码:0000 。

  5.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工业区垡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敏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工业区垡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联系电话:15540602020

  电子邮箱:545351648@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