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道路照明管理工作水平,打造安全、便利、优质、绿色的夜间出行环境。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绿色低碳工作要求,结合大兴区道路照明工作实际,起草了《大兴区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gwnyzx@bjdx.gov.cn
2.电话:010-81296413
大兴区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区道路照明管理工作水平,打造安全、便利、优质、绿色的夜间出行环境。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绿色低碳工作要求,结合大兴区道路照明工作情况,制定本项目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构建统一领导、职责明晰、高效运行的道路照明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增强效能,提高水平。实现以安全、便利、优质、绿色为主的照明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全局性原则
全局性原则要求我区照明管理工作过程规范化、有序化和系列化。城市道路照明运维工作应具有管理程序完备、分工层次明确的整体架构,要有清晰的智慧化的设计方法、管理方法和运维方法,对项目的实施具有清晰的指导作用。
2.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要坚持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发展需要为准则,对目前已知的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路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对诉求相对集中的路段进行优先改造。尽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问题,确保夜间交通出行安全。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进行智慧化节能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时,必须充分对环境效益进行分析。在满足道路照明功能需求的同时,要充分考虑道路照明灯光对周边居民区、办公区和人员密集区域的影响,合理选定灯具功率和角度、科学制订智慧化控制方案,尽可能减少道路照明设施对夜间城市环境的负面影响,为群众打造良好的夜间视觉环境。
(三)项目目标
本项目目标为提高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水平,提升道路照明效果,改善夜间出行环境,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二、项目内容
(一)前期改造
计划对新城范围照明路灯进行节能化改造,利用高光效的LED替换原有的高压钠灯和老旧LED灯,在树木遮挡严重路段增加辅助照明设施,同时对新城范围内功能性照明路灯(不含景观灯)进行智能化升级,实现单灯可控,按需调光。提升城市照明信息化、规范化管控水平。
(二)后期运管
搭建软硬件平台管理系统对灯具进行智能调控,提高故障响应速度,完善路灯问题巡查、报修、工单处理、维修等全过程运行维护流程。提高路灯日常巡检、故障报修、处置解决的工作效率,主动发现、及时解决道路照明问题。同时将路灯配电设施、灯杆、专用电力管线、灯具、检修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的看管、维护和检修统一纳入本次能源托管项目中。
项目实施后,由专业团队承担辖区内道路照明设备的巡查、养护等工作,并配置管理人员处理投诉和突发事件。
三、改造范围
本项目计划对大兴区魏永路以北、芦求路以东、西三路以西、京良路以南部分区域及其他运维路段的市政道路路灯进行升级改造。
四、政策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提出“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管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提出“近年来,部分地方开展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创新节能服务模式,降低了节能改造资金投入,提升了节能专业化水平,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利用,以消耗减量实现碳排放降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京发改〔2022〕1672号),提出“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推广使用LED等高能效光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