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关于大兴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发改委  日期:2024-03-19 10:19 打印 【字体:

  为加快推进大兴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规范公办托育服务收费行为,统筹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投入、办托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大兴区财政局四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大兴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本文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完成,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现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需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4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gwjgk@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3段15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办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1296315

  4.传真:010-81296279

  5.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大兴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大兴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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