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来源:区教委  日期:2024-04-30 18:34 打印 【字体:

  2024年4月26日至4月30日,中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对《中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主要集中在跨区租入学、按京籍对待入学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对于具有本市户籍但不具有大兴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本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大兴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大兴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人员子女可以在大兴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镇教委统筹协调入学。文件要求不是很合理,同区不同镇也可以考虑实行开具工作居住证明、缴税证明等资料酌情安排,而不是一句话拒绝所有人,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此政策是对具有本市户籍但不具有大兴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的审核要求,不适用于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针对“对于在大兴买房,为大兴区土地财政作出贡献的家庭,入学审核条件适当放宽松一些。本人非京籍,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在大兴区京台高速西侧买房(北投如郡小区,目前在建),购房合同中交房日期是2024年12月,未来将在此居住、生活。目前在瀛海镇瀛祥路-万和斐丽小区租房(距离北投如郡大概1公里),已租满一年,有租房合同和完税证明。本人小孩现已满六周岁,今年幼升小。参照2023年幼升小审核规则,适龄儿童父母在本镇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 交房日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为准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上的工作单位为持证人缴纳不低于一年的社保证明。”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涉及到对社保年限和预售合同交房时间要求的表述。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