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1-11-18 11:26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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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含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本区政府住房基金和土地收益;负责本区城市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业以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经费和事业费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等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筹资工作。

  承担园林绿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环境卫生、规划国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人:刘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