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1-23 11:14 打印 【字体:

  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宣传农村能源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负责实施;协助机关拟定、规范农村能源技术相关标准;拟定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农村能源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源调查及相关项目建设、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发电、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的申报、技术指导等事务性工作;农村新能源技术与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的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及试点示范;农村能源建设的行业技术交流培训、科普宣传和人才培养;指导农村能源设施(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浴室等)的日常使用与维护;负责因区域发展而生的其他未提及的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推广与普及。

  负责人:王新刚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华南里9号楼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