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科

来源:区政府办  日期:2023-09-25 15:33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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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管理本区对外事务,严格执行国家的对外政策;负责中央、市、区有关外事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起草本区外事工作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负责本区与外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申报与外国城市或地区缔结友好关系事项,管理本区所属单位建立对外友好交流关系事宜;配合中央、市有关部门接待来本区访问的党宾、国宾;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和出访事宜;

  3.负责审核、申报本区因公出国(境)任务;为参加区内自行组团因公出国(境)人员申办护照(通行证),负责区内人员因公护照和通行证的收缴、管理和上缴工作;

  4.负责牵头协调区内外籍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审核授予外国人及香港、澳门人员本区名誉称号事宜,并报区政府审批,同时报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备案;负责牵头应对和处理本区涉外(突发)事件;配合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及驻外使领馆做好本区人员境外领事保护工作;

  5.负责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区活动和本区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审核申报本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申办和举办的国际会议;承担本区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多边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外办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并承担安全责任;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6.协助接待和安排外国及港澳记者在本区采访;

  7.组织协调推进本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

  8.负责对本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外事纪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外事科,具体承办外事办工作。

  负责人: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