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派出监察组

来源:兴丰街道  日期:2022-02-15 09:40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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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街道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负责推进街道廉洁文化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4.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负责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6.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负责保障党员的权利;

  8.负责根据授权,依法对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

  9.负责协助区纪委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

  10.负责街道工委、办事处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赵雪梅(纪工委副书记、派出监察组副组长,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10-6926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