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党组织选举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村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政协等相关工作。承担联系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评议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推进指导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负责人】甄海迪(党建)
陈 宵(人事)
郑春红(统战)
李 健(人大)
石 啸(工会)
曹 月(团委)
毕秀芬(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