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2024年1-2月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

来源:区统计局  日期:2024-04-02 14:45 打印 【字体:

  截止到2024年1-2月,大兴区大中型企业研发费用8.4亿元,上年同期7.7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工业企业研发费用6.5亿元,上年同期5.7亿元,同比增长13.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费用1.2亿元,上年同期1.1亿元,同比增长5.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发费用0.7亿元,上年同期0.8亿元,同比下降11.5%。

  大中型企业研发活动情况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大中型工业企业,大中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遵照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二、采集渠道

  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研发费用:指企业在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化支出主要包括研发活动的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其他研发活动相关费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研究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及会计“利润表”未列示“研发费用”或“研究费用”的企业,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下“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