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大兴区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整体工作部署,截至目前部分招聘单位已完成体检、考察工作,确定了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王剑秋
2.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王婧婷
3.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廖博、靳畅、钱坤、张颖
4.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
高敬博、桂子薇、冯艺珩、毛啟博、刘一霖、纪元
5.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人民政府
武兆铭、汪珊、董爱莹
6.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王硕、李益民、田玉浩、李叶、张腾、刘昊然、鲍维帅、董瑶
7.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李畅、张玉维、谢晴晴、李玥粲、赵婷婷、贾艳玲、马琳、张浩
8.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毕欣欣、邢绍楠、王宏昌、李冉、牛蒙、聂妍
9.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
周易、张怡
10.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李璋、刘玮玉、夏萌、赵子婧、孙乾睿、叶婧怡
11.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张康宁、陈啸羽、刘扬、王润芳、张维一、李思邈、崔瑶
12.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
张蕾、杨昊、唐立坤、陈斯、李娇
13.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
唐颖、刘可心、徐露洋、王楠
14.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民政府
王唯、刘子俊、吴雷、宋叙霖、张禧、张浩、周梦迪、孙正阳、许东梅
15.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
陈恩时、刘子辰、赵文竹、陈杰、许博华、朱丹琪、王璇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8月31日
监督电话:010-81298996
有关情况说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入职手续。其他人选待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察后再行公示。根据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入职前须配合招聘单位做好体温监测、行程核实,并“持入职前72小时以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入职时间到岗上班,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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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