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日期:2024-02-20 12:13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保障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正常运转。现结合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行政技能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年龄18-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4.普通话标准、有亲和力;

  5.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6.能够热情服务群众,具有团队精神;

  7.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8.有热线举报电话接听或客服相关工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9.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四、岗位职责

  接听12388举报电话。

  五、工作内容

  接听举报人来电,解答一般信访问题;整理电话留言,做好文字记录;同步录入12388电话举报系统,维护系统正常运行;编制分类报表,撰写数据分析;负责其它临时性工作。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二类行政技能辅助岗,人均薪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录方式

  按照区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管理的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录。

  八、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2月26日至2月28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到大兴区兴业大街三段(三合路2号)大兴区纪委区监委一层104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电子版需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jjwzzb@bjdx.gov.cn),纸质版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照计划聘(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最终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原则

  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阶段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方式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等形式。

  2.组织拟录人选到大兴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顺延至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六)聘用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九、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现场资格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2月

  (联系人:区纪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10-6125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