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工作措施的通知(失效)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0-01-14 12:03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陈吉宁市长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1月3日区住建委组织召开的2020年大兴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部署要求,汲取2019年的事故教训,结合2020年第一季度气候特征和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背景、建筑行业自身特点,区住建委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请各参建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序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是冬季施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一季度由于气候寒冷、干燥、多风、雾霾天气多以及处于岁末年初的时间节点,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容易忽视施工现场潜在的安全隐患,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火灾、煤气中毒事故发生概率较高。由于冬季风干物燥,加上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气温较低,劳务人员易采用非正规手段进行采暖,因此冬季也是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

  三是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周边烟花爆竹燃放防范难度大。我国每年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频频发生,而建筑工地由于有可能储存保温材料、木材等多种可燃、易燃物资,如果施工现场附近有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更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四是节后复工初期是事故易发的时段。春节假期结束后,各建设工程陆续复工,农民工大量返城,新进入建筑行业的工人数量大增,许多新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相对薄弱,如果施工单位不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五是一季度全国“两会”在京召开,为做好会议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同时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工作都要切实做到“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确保全区安全形势平稳。

  二、第二季度工作措施

  (一)加强冬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依托“双控”平台及“安全风险云服务系统”,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时复核销账;要逐级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防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

  各参建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三自活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动火动焊审批看护、消防设施运行状况、临时用电设施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人员消防教育培训等内容的排查治理,重点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区以及毗邻地带的可燃易燃物,及时清运彩钢板、可燃装饰材料等建筑废弃物,加强可燃易燃建筑材料的隔离、湿化和现场看护等措施,严防外来火源引发可燃物起火。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动火动焊、宿舍内违规私拉乱接等行为。

  (三)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工地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各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工作,在建筑工地周边设置统一的永久性禁放标识,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

  春节期间,各单位须加强值守,落实带班、值班制度,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必须有主要领导带班,项目部安排专人对工地及周边30米范围进行盯防,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立即报警,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四)严格做好施工现场停复工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停工前,各参建单位需排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恢复施工前,应确保各类人员到岗到位,场地整洁有序,隐患清除完毕,风险控制到位,设备运行正常,人员培训合格。按照《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发〔2015〕3号)的要求,自查整改合格,施工现场达到恢复施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项目方可复工。

  (五)切实抓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各参建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9号)要求, 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新开工项目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否则一律不得开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