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兴区建设工程2020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监督站)(失效)

来源:住建委  日期:2020-05-22 15:44 打印 【字体: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管理,全面做好大兴区建设工程2020年防汛工作,有效保障汛期安全,区住建委研究制定了《大兴区建设工程2020年防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大兴区建设工程2020年防汛工作方案

  (联系人:蔡昊臻;联系电话: 69240347)

附件:

  大兴区建设工程2020年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大兴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2020年防汛工作,在认真总结“7·21”、“7·20”特大暴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扎实做好2020年度汛期各项工作,确保大兴区建设工程安全度汛。特制定大兴区建设工程2020年防汛工作方案。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补短板、强监管、提能力、促转变、保安全”为重点,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牢固树立防汛减灾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消除防汛隐患,严格落实好“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体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面提升我区建设工程防汛减灾能力。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成立大兴区住建委防汛应急指挥部,由区住建委有关部门和北京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抢险队、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抢险队组成。区住建委防汛应急指挥部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和处置工作。组长由区住建委主任芦亚静担任,副组长由区住建委主管副主任张青松担任。组员由区住建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抢险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建设工程防汛及突发事件。

  三、紧抓重点,落实工作

  (一)强化落实防汛责任制

  1.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各单位应按照安全度汛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健全防汛工作机制,落实防汛指挥机构和责任人,提升预案的操作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健全防汛责任制,各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分别为本单位防汛的第一责任人和本工程防汛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分区细化防汛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对责任区内所有重点部位明确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建设工程防汛责任制全覆盖。深基坑和高堆土防汛重点部位在显要位置制作防汛公示牌,公示牌注明责任单位和防汛责任人。

  3.建立防汛指挥体系,落实防汛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防汛各项工作。遇有汛情、险情,各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指挥及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决策,组织到位。

  (二)深入开展防汛宣传动员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安全防汛宣传活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防汛安全教育培训,普及防汛知识、提高防汛意识。涉及深基坑、高堆土等重点部位的建设工程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检验并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处置流程,锻炼应急抢险队伍,提高抢险人员的素质和能力。6月15日前须完成首次防汛应急演练。

  (三)全面排查防汛隐患

  1.按照市、区防汛办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在汛前开展防汛隐患排查,确保防汛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避险措施、隐患排查整改“六落实”全部到位。特别是检查防汛重点部位隐患排查责任制清单建立情况及整改措施部署落实情况、防汛预警传达机制及重点活动保障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2.5月底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涉及到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水管线未受堵塞,确保抽水设备正常运转。市政工程应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公共排水管线进行摸排,发现堵塞或破损要及时与产权单位联系维修。在强降雨天气应加强对排水情况的巡查,防止因雨水倒灌而危及施工人员及结构物的安全。

  3.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查找防汛安全风险隐患,要重点对涉及深基坑、高堆土、塔吊基础以及暗挖和永兴河生态补水影响5公里范围内工程基坑等工程重要部位进行排查,落实排水措施,存在隐患的必须指定责任人。要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涌水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特别是宿舍、工棚、仓库等场所要科学选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位于空旷区域的临建房屋应重点认真检查,并对临建房屋、围挡等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确保房屋的防风、防雷性能符合要求。

  (四)做好人员物资保障工作

  各参建单位及天恒、万兴应急抢险队要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要立足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加强对防汛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更新、保养防汛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帐,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确保抢险设备的完好。

  (五)加强防汛日常管理

  1.区住建委将利用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传达市住建委及市、区防汛办的防汛预警信息,同时各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变化,当气象部门发布降雨天气预报时,各重点部位要提前布控、现场值守。在遭遇短时强降雨或持续降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各单位要随时关注降雨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工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的危险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防汛措施。

  2.各单位要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深基坑开展日常监测,要规范、完整记录监测结果,特别是发生降雨过程后,监测单位要及时对基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测,对数据进行比对,基坑位移超过预警时要迅速报告建设及施工单位开展人员避险并采取补救措施。雨后参建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3.因永定河补水或造成地下水水位一定程度的上升,永定河沿岸5公里范围内的在施、拟开和尚未复工的工地在土方开挖前重新进行地质、水文勘察,根据地下水水位实际情况提前调整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降水方案,加强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期间的基坑稳定性监测,将防范基坑涌水纳入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并提早谋划地下水水位上涨可能造成的安全和质量风险。

  四、应急准备与处置

  (一)严格落实巡查制度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雨中巡视检查制度,安排专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监测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在中雨以上或持续小雨后各单位要组织进行雨后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工程要及早制定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完善汛期防汛值班条件,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上汛后,项目部安排项目领导日常带班值守。在汛期预警期间,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汛期指挥顺畅、快速、准确、高效。我委将通过电话和视频监控系统检查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带班值守情况。

  出现基坑涌水现象或当灾情超出自身力量处置范围时,参建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将汛情信息报告区住建委,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不得延报、误报、瞒报,书面报告要在发生险情后30分钟内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初步性质、影响范围、受灾情况、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三)严格落实联动处置机制

  对汛期中突发险情,责任单位的抢险队伍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积极抢险抢修,并将险情及抢险情况上报区住建委。必要时区住建委协调临近项目抢险队或天恒、万兴应急抢险队。应急抢险工作必须做到响应到位、职责明确、指挥到位、上下联动、快速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使命担当,认真履行防汛及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职责,确保防汛人员到岗到位,随时可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强执行巡视制度。严格执行雨中、雨后巡视检查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监测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

  (三)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在汛期预警期间,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和项目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汛期指挥顺畅、快速、准确、高效。当发生险情时,需第一时间向我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