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意见(已废止)

来源:区教委  日期:2020-04-30 16:31 打印 【字体: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意见》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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