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关于延续并调整区级促进就业政策的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大兴区制定并出台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兴政发〔2019〕27号)和实施细则,上述政策措施已于2021年底执行到期。2021年,市级部门出台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职业培训券等政策,大兴区制定了创业带动就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区级政策,基本实现了新一轮政策覆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延续并调整区级促进就业政策的通知》 (京兴人社就发〔2022〕70号)。
二、通知包括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延续并调整区级促进就业政策的通知》 (京兴人社就发〔2022〕70号)要求,共延续调整三项政策,分别为《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补贴管理办法》《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
三、《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补贴管理办法》补贴对象是什么?
答:《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补贴管理办法》补贴对象为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的就业指导员,各镇每村建立就业服务工作站,并按照“一村一人、择优录用”的原则,为辖区内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每站配置一名熟悉本村基本情况并能辅助村站开展促进就业工作的农业户籍、男30岁至59岁,女30岁至49岁的就业指导员,对建站配员的给予工作补贴。
四、《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补贴管理办法》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及就业指导员考核由镇人力社保部门具体负责,并根据年底考核结果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平均每年每站6000元,补贴资金由村站的就业指导员享有。
五、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有哪些职责?
答:(1)在镇人力社保部门的指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2)根据镇人力社保部门的要求,在村内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培训信息,为辖区劳动力推荐岗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各项就业服务;
(3)开展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掌握辖区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和技能培训需求,建立劳动力信息台账,做好推荐帮扶,准确维护劳动力就业动态监管平台;
(4)协助镇人力社保部门为本辖区劳动力办理求职登记,转移就业登记和就业失业登记手续,组织辖区内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招聘会等;
(5)重点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细化就业援助服务,及时帮助其实现就业;
(6)做好政策解答、职业指导、就业推荐和跟踪服务等工作,为辖区内劳动力提供劳动保障服务;
(7)按时参加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学习掌握劳动保障政策,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8)完成镇人力社保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支持对象是什么?
答:支持在大兴区注册或经营的各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及有关部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达到一定竞赛规模、促进技能人才选拔、推动就业创业效果明显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七、《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是否具备支持价值进行评审认定。对经审核认定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根据实际参赛人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次5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八、《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主办单位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级竞赛主办单位,实际参赛人员总数不少于60人;
(3)院校级竞赛主办单位,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的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的技工院校、培训学校,实际参赛人员总数不少于200人;
(4)具备职业技能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竞赛原材料及信息网络等条件;
(5)有与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有资质的竞赛赛务管理人员,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6)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裁判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竞赛试题支持、评判和仲裁工作;
(7)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8)竞赛过程中,能够对参赛人员提供相应疫情防控保障、救护、人身保险等安全保障措施。
九、《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的申报对象是什么?
答:支持在大兴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面向职工开展技能研修培训,企业可自行组织,也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发展需求,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职院校、技工学校等机构深度合作,组织技能人才开展前沿理论、工艺革新、技能提升、交流研讨等内容的技能研修。
十、《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对经有关部门、专家认定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研修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资金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万元。
十一、《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中研修培训方式都有哪些?
答:可采取现场教学、专题研讨、技艺交流、参观考察、“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每期参加研修人员不低于15人,由企业遴选本单位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加,培训总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线上教学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8学时,不得采用录播课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