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繁體
手机版 无障碍 长者专区
站内搜索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规定,按照2021年9月1日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共79户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家庭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将终止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终止人员名单:
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