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轮候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公告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19-11-27 16:54 打印 【字体: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印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情况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民函﹝2018﹞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配租公告。

  经摸底调查,截至2019年11月25日,大兴区有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轮候家庭意向参加本次专项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序号

产权

单位

项目名称

本次

配租

房源
合计
(套)

大套型

中套型

小套型

租金
价格
(元/
·月)

小计(套)

小计(套)

小计(套)

1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燕保高米店家园

4

3

0

1

35

2

怡景名苑

1

1

0

0

33

3

亦庄新城

1

1

0

0

30

4

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金科嘉苑

3

1

1

1

34

5

西红门理想家园

2

0

1

1

29

6

金融街融汇

2

1

1

0

27

7

明发集团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明发雅苑

1

0

1

0

25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排序原则

  (一)配租排序原则

  1.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

  后;

  2.备案时间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

  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时间、配租资格相同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

  助证》发证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发证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优先家庭范围

  优先家庭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统称“三房轮候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

  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三)配租套型标准

  申请家庭按照下表中载明的登记标准,选择一种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家庭人口

家庭构成

配租套型

1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单居、小或中套型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中或大套型

3人及以上

夫妻及子女

中或大套型

  

  三、配租排序结果

  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大兴区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公示见附件《大兴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排序结果》。

  四、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大兴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各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对已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家庭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复核不通过的家庭,本次配租排序结果视为无效。具体选房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大兴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排序结果.docx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