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未提交年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4-04-01 12:32 打印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规定,以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字〔2023〕198号)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本市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报告回执》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交《年度统计表》。经多种方式联系还有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不上,现请上述未提交《年度统计表》的4家人资源服务机构,于4月30前完成此项工作,仍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统计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移交区人力社保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现对未提交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示如下:

  1.北京华翰远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北京大德汇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北京峰创合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北京诚易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010-8129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