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公示

来源:住建委  日期:2020-03-20 15:41 打印 【字体:

  1.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一期)规划二路(瀛达路~瀛祥路)道路、电力管道、排水、再生水及给水工程

  施工许可证号:[2020]施[大]市政字0024号

  许可内容: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北京汇瀛恒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MA006XLF62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微

  许可决定日期:2020.3.16

  许可生效日期:2020.3.16

  许可有效期限: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许可机关:大兴区住建委

  2.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一期)规划一路(瀛达路~瀛坤路)道路、电力管道、排水、再生水及给水工程

  施工许可证号:[2020]施[大]市政字0025号

  许可内容: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北京汇瀛恒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MA006XLF62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微

  许可决定日期:2020.3.17

  许可生效日期:2020.3.17

  许可有效期限: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许可机关:大兴区住建委

  3.

  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号地C地块(2-006-1)项目(1#楼(办公))等14项

  施工许可证号:[2020]施[大]建字0026号

  许可内容: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北京中铁互联智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MA01JKB65R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德宏

  许可决定日期:2020.3.18

  许可生效日期:2020.3.18

  许可有效期限: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许可机关:大兴区住建委

  4.

  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0802、602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1#住宅楼等30项)

  施工许可证号:[2020]施[大]建字0027号

  许可内容: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北京中海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MA01HMN07Y

  法定代表人姓名:欧阳国欣

  许可决定日期:2020.3.18

  许可生效日期:2020.3.18

  许可有效期限: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许可机关:大兴区住建委

  5.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24、6025、6032、6035、6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24-1#住宅楼等15项、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38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S32))

  施工许可证号:[2020]施[大]建字0028号

  许可内容: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北京中海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MA01HMN07Y

  法定代表人姓名:欧阳国欣

  许可决定日期:2020.3.19

  许可生效日期:2020.3.19

  许可有效期限: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许可机关:大兴区住建委

  6.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24、6025、6032、6035、6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35-1#住宅楼等10项)

  施工许可证号:[2020]施[大]建字0029号

  许可内容: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北京中海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5MA01HMN07Y

  法定代表人姓名:欧阳国欣

  许可决定日期:2020.3.19

  许可生效日期:2020.3.19

  许可有效期限: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许可机关:大兴区住建委

  7.

  工程名称: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车间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号:2020施(大)装字9242号

  许可内容: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爱华

  许可决定日期:2020.3.19

  许可生效日期:2020.3.19

  许可有效期限: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许可机关:大兴区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