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日期:2020-12-29 16:09 打印 【字体:

  根据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及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2020年2月至6月大兴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7月28,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向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了《关于大兴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反映了四方面问题,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改进财政工作和部门财务工作的建议。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强化审计整改,提高整改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进行整改,确保落实到位。总体看,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年11月,139个具体事项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整改,其中121个事项通过上缴国库、收回资金、调整账目、安排支出、出台制度等方式已基本整改到位;18个事项正在持续推进中。现将审计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部门组织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统筹盘活不够彻底问题

  针对存量资金未统筹3781.87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将上述资金全部交回财政账户并安排支出。

  针对出借资金未收回105963.97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逐笔梳理财政借垫款情况,其中借款7180万元已积极协调、督促借款主体履行还款责任;其余应由预算安排支出的财政借垫款,将结合财力情况逐步进行消化。

  针对资产清查核实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清查核实长期挂账资金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和制度要求全面梳理、及时核销,避免长期挂账情况。

  2.关于预算安排不够科学的问题

  针对批复项目资金未支出52614.53万元的问题,目前已支出41259.21万元,收回统筹113.62万元,剩余资金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支出,年末未支出将全部收回统筹;同时加强对2021年项目预算申报环节的管控,提高批复项目资金执行率,减少执行中新增沉淀资金。

  针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追减率超过90%的项目资金1525.81万元的问题,在布置2021年部门预算时,将预算安排与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规模挂钩,适当扣减部门(单位)2021年项目预算控制数,通过运用上年度执行结果,倒逼预算单位优化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快支出进度。

  针对经常性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在布置2021年部门预算时,结合此问题涉及单位2018、2019两年未执行金额,直接扣减相关单位2021年项目预算控制数;同时强调经常性业务类项目编制要遵循“零基预算”的编制原则,督促预算单位重新梳理项目内容,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高项目预算准确性。

  3.关于绩效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

  针对绩效管理制度不匹配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20年7月出台《大兴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京兴财[2020]225号),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覆盖范围等内容。

  针对部门绩效自评覆盖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设置和自评工作,2020年已将所有100万元以上入库项目做到绩效目标全覆盖,并将此类项目全部纳入自评范围。

  针对镇级绩效管理未开展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推动镇级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向各镇街基地发出《关于镇街基地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截至7月底,全区所有镇街基地均制定了属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镇级绩效工作稳步推进。

  4.关于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区级项目支出744692.13万元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项目分类、调整项目库,将项目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依次划分为“三保”政策类项目、其他政策类项目、重点类项目、经常性业务类项目和一次性项目;另一方面,加强对镇街指导,依托区级项目库系统规范项目管理。

  针对政府采购业务监管不到位207.68万元及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不足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大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提高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到应采尽采。

  针对镇级支出未全额纳入集中支付的问题,区财政局结合目前区镇管理体制,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账户设置等问题,市财政局建议待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搭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后再加快推动此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4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10个基层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1.关于预、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⑴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整改,认真梳理各项预算实际需求和执行情况,加强2021年预算编报管理,细化预算支出项目,进一步明确部门间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考核和绩效管理。

  ⑵针对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红星社会福利院已将5月工资在国库账户进行授权支付,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完善了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采购业务管理,严格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区文化旅游局已将利息收入3583.28元上缴区财政局。

  ⑶针对部门决算草案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涉及单位制定了预决算编制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

  2.关于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⑴针对未制定绩效评价相关内控制度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制定了绩效评价管理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

  ⑵针对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团河行宫大宫门前海墁地面工程”等6个项目均已实施,相关资金已支付,剩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局统筹

  3.存量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区福彩中心已经向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和区财政局主管科室做了请示汇报,区福彩中心已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4.关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⑴针对区文化旅游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残联的部分房产已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分别移交给区融媒体中心、区文物管理所、北京南海画院、区政府第十办公区管理使用,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及会计处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与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并报送资料,目前正在推进中。

  ⑵针对区文化旅游局文图馆资产未入账问题,区文化旅游局已与区财政局沟通,并递交了“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相关事宜的申请”。

  ⑶针对区文物所团河行宫和德寿寺配电工程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问题,区文化旅游局与属地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目前正在推进中。

  (二)其他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数据分析审计

  1.针对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已做出整改,提高编制预算重视程度,做好前期调研,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针对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涉及8个项目,金额共计5543.19万元。目前已支付资金4665.84万,尚余877.35万元未支付,其中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正在推进中,涉及资金182.86万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正在推进中,涉及资金61.05万元;区城管委剩余1个项目已完工,预计年底前结算,涉及资金633.44万元

  3.针对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的问题,涉及的5个单位已整改,2020年编制预算中100万以上项目均已填报了绩效目标。

  4.针对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的问题,涉及的9个单位将在2021年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5.针对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局的问题,涉及的11个单位已将结余结转资金全部上缴区财政局

  6.针对未在定点单位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涉及的8个单位加强了学习,确保所有在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商品、工程及服务应采尽采

  1. 针对未按照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学习相关政策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安全使用。
  2. 针对收入核算不完整,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记账存在误差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均已对账目进行了调整。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蓝天保卫战”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2019年尚未支付资金11331.98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已全部支出。

  针对部分项目未按照区政府蓝天保卫战计划要求如期完成问题,涉及的3个项目,2019年大兴区大气臭氧重污染月份污染成因诊断与控制对策研究项目已结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信息化项目,系统平台建设方案已通过区经信局第四轮次专家技术评审,并报送区财政局进行项目预算评审;PM2.5中铵盐及大气NH3来源分析项目为科学研究类项目,需对全年四季不同阶段进行污染物监测,区生态环境局将尽快组织项目单位完成报告编制。

  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与区财政局沟通,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大气专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的相关要求支付专项资金,除采育镇291.96万元未支付外,其他3镇已整改。

  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2.关于“智慧城市”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规划目标存在无法按期完成风险的问题,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9年度建设评估报告》,梳理形成2020年智慧城市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启动了对原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对全区相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工作,正在结合相关意见进行总规的修订。

  针对2019年“智慧城市”专项资金实施项目总体进展缓慢的问题,相比审计中发现的2019年实施项目16项,其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但尚未验收、13个项目正在实施、1个项目尚未实施,截至2020年11月,其中3个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8个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并完成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4个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并准备初验;1个项目因无法实施,正在办理撤销手续

  针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单位的项目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

  四、大兴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已整改)

  针对将群众活动室用于党支部办公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恢复用于群众活动室。

  针对扶贫协作项目未如期开工的问题,项目已于2019年11月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