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日期:2021-08-13 17:44 打印 【字体:

一图读懂:大兴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2021年8月4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大兴区审计局局长 王悦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规定,区审计局对大兴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和政策及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稳步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财政管理进一步提质增效,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大兴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突出对中央政策、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预算安排和使用、债务风险管控为审计重点,主要包括5方面内容。一是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二是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全覆盖;三是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调查);四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审计;五是纳入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其他审计项目。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区财政局在组织2020年度预算执行中政策贯彻落实、资金分配、预决算编制、绩效管理、存量资金盘活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并重点抽查了6个街道和2个基地的相关内容。

  (一)收支分析情况

  2020年,大兴区区级总收入748.93亿元,较上年增加9.63亿元,同比增加1.30%;区级总支出734.75亿元,较上年增加31.68亿元,同比增长4.51%。总体财政运行保持稳健态势,但还需进一步优化结构,“紧平衡”状态仍在持续。

  1.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区财政局能够有效利用直达资金。快速应对疫情冲击,将20.2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和2.93亿元其他直达资金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二是区财政局能够坚决落实减免政策。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全年减免相关收费共计0.53亿元。三是区财政局同步抓好复工复产,促进区域经济回暖,全年投入资金1.85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体上升,税收回升尚需时日

  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019年的294.96亿元增至343.89亿元,同比增长16.59%。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同比增加48.93亿元,占总收入比重由2019年的39.90%上升至45.92%;但主要变动因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调入资金额度提高,决算收入提升并不明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104.05亿元,比2019年仅增加1.53亿元,其中税收减收4.98亿元,降至56.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比重持续下降至54.06%(2017年为71.61%,2018年为66.09%、2019年为59.73%)。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中剔除经开区扩围内的6亿元税收影响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104.05亿元比2019年增加7.53亿元,同比上升7.8%。

  3.基金预算略有下降,依赖土地稳定不足

  2020年,区级基金预算总收入404.18亿元,同比减少38.96亿元,下降8.79%。2020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33.07亿元,占基金预算总收入的57.66%,有效保障了基金支出需求;但经营性用地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受全市土地上市安排和其他政策因素影响不确定性较高。

  2020年计划上市经营性用地11块,预计成交总价231亿元,预计实现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收入219亿元;实际在市级完成供地任务后不再安排各区土地上市,导致大兴区仅成交6块经营性用地,成交总价156.96亿元,返还大兴区其中5块的土地出让收入85.34亿元(受经开区扩围影响实际上市成交的旧宫镇地块土地出让收入不再返还大兴区,减收57.19亿元),当年经营性用地地块成交的土地出让收入仅占计划成交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收入的38.97%。其余土地出让收入为清算2019年成交土地出让收入、申请市财政局预返还成本方式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和返还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收入及以前年度成交地块补缴土地收益等。

  4.国资预算取财乏力,国企经营效益偏低

  截至2019 年末22家区属国企总资产额为1694.96亿元,但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仅为4.10亿元,上缴2020年国资预算收入0.78亿元,比2019年1.13亿元减少0.35亿元,同比下降31.27%。对全年持续经营的18家区属国企进行绩效评级:其中15家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处于平均值之下,11家企业资产负债率处于平均值之下,17家企业技术投入比率处于较差值。上述情况主要原因为区属国企主要投资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且受政策调控影响,资本回报率较低;同时承担了较多的区重点工作。

  2020年为解决区企业经营同质化问题,以及为发挥区国有资本聚集效应,实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区国资委已采取相应改革,完成了大兴国投和兴展公司战略重组、北电投公司进行市场化改革、成立了大兴区物业管理集团等措施。

  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压“一般”

  区财政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主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主要采取了两方面压减工作,一是年中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区财政局在全面梳理剩余指标后,确认649个项目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按照轻重缓急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减,以2020年7月8日尚未支付的指标额度为基础,平均压减幅度11.4%,压减指标1.60亿元。二是年末重塑项目结转方式。对年底仍然未形成支出的区级非急需项目进行追减指标,共追减项目指标6.57亿元,强化零基预算原则和跨年度预算要求。

  6.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财力保重点

  一是保障污染防治实现预期目标,2020年区级支出16.78亿元用于污染防治。二是推动疏解非首都功能,2020年区级支出22.95亿元用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三是支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区级支出0.65亿元用于对口帮扶。四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设立大兴发展引导基金,2020年区财政局累计实缴出资7.39亿元,完成12支子基金设立,已设立子基金协议认缴规模117.03亿元,引导基金协议认缴规模16.12亿元,实现财政资金放大7.26倍;继续开展大兴区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兑现,惠及医药健康产业、互联网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7个产业130个项目,扶持奖励资金兑现总额为1.74亿元。

  (二)预算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区级部门政府采购规模明显下降,2020年区级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58亿元,同比减少9.19亿元,同比下降38.67%。2020年纳入区级部门决算的政府采购支出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0亿元,占比74.07%,与上年的74.51%基本持平,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9亿元,占比36.25%,较上年的13.78%有了明显上升,区财政局能够在政府采购业务中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性作用,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幅提升。

  2.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2020年7月区财政局印发《大兴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总体工作要求,在2020年3月向各镇街基地印发《关于镇街基地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2020年7月底,全区所有镇街基地均制定了属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区财政局正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基层单位推进。

  3.购买服务规模增大但管理仍需完善

  2020年区级纳入决算购买服务业务共309个项目,较上年提升33.19%,支出金额3.43亿元,较上年上升79.41%,其中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支出1.29亿元,占比37.65%,较上年投入的0.68亿元增加0.61亿元,占比上升2.19个百分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14亿元,占比33.47%,较上年投入的0.30亿元增加0.84亿元,占比上升17.65个百分点。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但在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方面仍有不足。

  4.“一体化”系统运转良好但缺少协同

  区财政局建立了财政“一体化”系统、项目库系统、集中财务核算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决算系统等多个业务系统对预算执行进行管理。其中一体化内部基本实现了互联互通,能够有效对预算编报、指标管理、支付审批等流程进行管理和实时监控。但“一体化”同其他系统仍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对于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决算填报等环节难以形成数据的高效传递和相互勾稽,缺乏全流程的闭环监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5.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年末财政已统筹存量资金为120.88亿元,已在2020年全部盘活。2020年年末财政已统筹存量资金共104.09亿元,比2019年年末已统筹存量资金规模下降13.89%,其中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大幅下降83.5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动提高79.59%,缩小总体规模的同时通过调整存量资金结构增强了风险应对能力。

  6.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区政府债务规模为407.78亿元,较上年增加51.18亿元,同比上升14.35%,未突破2020年核定的大兴区政府债务限额509.3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6.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93.22亿元)。2020年偿债能力比较稳定,能够按期还本付息,上解政府债券本金18.64亿元,上解利息及相关费用13.09亿元,偿还外债本金0.18亿元,偿还利息及相关费用18.82万元。

  未来偿债压力较大,应提早运作化解风险。按照区政府债务偿还周期测算,2021年预计到期债务本金为19.87亿元,2022年将迎来还本高峰,预计到期债务本金为83亿元。截至2020年底,区债券资金投向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及棚改项目,余额为248.37亿元,占债券资金余额总量的61%,均需安排基金预算偿还,项目资金回流不确定性较高,为平稳度过偿债高峰,减少集中偿债压力,应加快实现土地供应,进一步化解债务风险。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财政工作成效明显,财政运行逐季好转,实现财力由降转增,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区财政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保障,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农业、教育等领域支持力度;在预算监管方面不断推陈出新,促进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预算管理不严格

  一是预算执行率低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10081.77万元,19个单位由于项目推进缓慢导致55个项目批复资金支付率不足10%。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6个单位存在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情况,导致项目追减预算率超过90%,追减资金6030.56万元。三是经常性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18个经常性项目在2019年和2020年都发生了30%以上的追减,其中2019年预算924.93万元、追减604.84万元、追减比例65.39%,2020年预算719万元、追减453.66万元、追减比例63.10%。四是项目库管理不规范,部分区级项目支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金额合计141331.96万元。五是项目内容编报过于简单,46个单位的438个项目未能细化项目预算,涉及资金58780.06万元。

  2.政策落实不彻底

  一是购买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区项目库系统和预算执行系统均缺少相应的监管模块,系统间数据也无法互联互通,导致各预算单位在项目申报、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等环节存在监管盲区。二是借垫款未清理完毕,2020年区财政收回2014年10月前发生的预算内财政借垫款3600万元,剩余102363.97万元未清理。

  3.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健全

  一是基金资产管理不够完善,2020年已列支73929万元政府投资基金,但未在总预算会计中确认相应资产。二是基金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2020年未对政府投资基金开展绩效评价,相关的绩效评价办法正在草拟。三是基金信息更新监管不到位,北京市大兴发展引导基金2020年所发生的出资信息、出资规模等情况填报更新不及时。

  4.教育行业预算管理不完善

  教育行业基层单位普遍存在项目支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和项目内容编报过于简单的问题,此外教育行业还存在47个单位临时辅助用工经费5564.6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个别教育资金下达较慢,导致4个项目未能及时足额支出,结转率均超过50%,结转资金158.58万元的问题。

  5.街道(基地)预算管理不规范

  一是基层绩效自评不及时,全区6个街道和2个基地的绩效评价工作进展缓慢。截至审计日,上述单位基本未对10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项目评审和项目评估,也未在决算中报告绩效评价工作,共涉及项目88个,金额72899.54万元。二是基地预算未全部纳入监管,存在部分财政资金未进入预算指标管理系统情况,导致该部分资金也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涉及金额3454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12个重点行业基层预算单位和61个区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以促进规范基层单位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提高资金资产使用绩效为目标,对区教委所属12个基层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对未纳入重点审计的61个区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数据分析。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各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未纳入项目库。12个基层预算单位153个项目未纳入项目库,涉及金额5603.73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未编制项目申报文本,预算编制不细化。5个基层预算单位60个项目未编制项目文本;7个单位33个项目预算编制过于简单或编制不完整。

  三是预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合规,存在少(多)报预算等问题,共涉及22个单位、7359.30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率低,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6个单位16个项目执行率为22%以下,涉及金额5691.98万元,其中4个单位12个项目全部未支出,涉及金额5533.85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3个基层预算单位4个项目资金支出与预算申报用途不符25.17万元。

  三是合同管理不规范。3个基层预算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项目资金或保证金。

  3.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不足。3个单位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采购占比未达标。

  二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2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57.87万元。

  4.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存在未登记入账、未按规定盘点或未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情况,涉及16个单位。

  (二)组织53个教育行业基层预算单位开展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自查自纠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52个单位存在139个问题。1个单位内控不健全;2个单位353.60万元事业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37个单位临时辅助用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52个单位780个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35个单位76个项目申报内容不细化;2个单位5个项目(100万元以上)未设置绩效目标;5个单位9个项目共计2661.32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1个单位发票不合规;1个单位中小微企业采购不达标;2个单位共计0.94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0.02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调查)

  ⒈公交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共交通运营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区政府于2019年印发了《大兴区政府购买境内公交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在达到各项考核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季考核、年清算的方式拨付资金。2019年拨付公交运营企业补贴资金合计20036.59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840.43万元,市级补贴资金499万元,区级补贴资金15697.16万元;2020年补贴资金合计16323.2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985万元,市级补贴资金925万元,区级补贴资金11413.2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自2019年执行以来,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公交优先政策,增强了公众绿色出行意识。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交运营管理有待加强。

  首先,公交运营补贴考核制度及考核规制办法不完善。调查发现无成本绩效考核内容,“乘客刷多少、政府补多少”,对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运维资金效率激励作用不明显,财政资金效益有待提高。

  其次,公交运营补贴管理措施有待完善。与公交运营企业之间缺少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项目执行中存在法律风险;且未要求公交运营企业提供相应的年审、成本测算、以及对考核评价结果的整改等资料。

  第三,预算绩效考核管理有待加强。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交运营补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多项指标变动较大,且变动未有决策依据,存在随意性。

  第四,公交场站及设施管理有待加强。两家公交运营企业共计使用42处,大部分公交场站日常管理及备查资料不齐全,管理存在风险,有待完善。

  二是被补贴企业自身缺乏造血能力,区财政压力较大。

  2020年两家公交运营企业运营该项目的收入中财政资金占比分别为82.14%和81.24%。自2018年起刷卡次数逐年上升,被补贴企业自身缺乏造血能力,区财政压力将随之增加。

  ⒉大兴区2020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以促进政府投资规范运行,推动有效投资,提高预算资金执行效率为目标,对大兴区2020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重点项目,安排足额资金保障项目实施,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区级预算资金实际支付率低。2020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并下达资金25亿元,截至2020年底,由于项目进展缓慢、未达到支付条件等原因,实际支付资金11.40亿元。当年实际支付资金占计划安排的45.60%。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未按计划完成。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共90个,当年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项目共计55个,占全年计划安排项目的61%;当年投资进度不足计划50%的项目9个,占全年计划安排项目的10%。主要原因为项目进展缓慢、项目方案调整或未确定、项目协调难度大、开发区扩区或暂缓实施导致项目未开工或调出。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完善项目管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浪费,促进政府投资效益不断提高,结合全区重点工作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2020年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个,包括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重点领域专项审计2个,涉及政府投资项目179个,审计共发现问题11个,提出审计建议9条。

  对全区34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108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大兴区政府投资项目资产交付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全区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也未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的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管理工作,缺乏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工作上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2.对2017年至2020年5月实施的13个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审计,发现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总体进展缓慢,合同管理流程不健全,PPP项目绩效考核和评估办法有待完善等问题。

  3.对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组织实施的58个城市运行管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审计,发现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存在进度滞后、合同管理流程有待加强、项目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

  五、纳入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其他审计项目

  1.2020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审办财发〔2019〕106号)和北京市审计局《2020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2020年分季度依次对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方面、推动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方面、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就业优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事项中涉及大兴区部分任务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统筹安排资金,确保“保基本、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贯彻落实;能够在2019年及2020年采取源头控制、重点督促、优化结构等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与各执收单位共同落实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占道费及停收污水处理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于2020年9月份发放低保对象生活保障金141.94万元,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2020年上半年大兴区共落实援企稳岗市级政策5项、区级政策3项;截至2020年8月,大兴区共有30248家单位享受阶段性免征、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区经信局制定、下发并执行了《大兴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区财政局共拨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1418.50万元,惠及34家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2.大兴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大兴区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1774.1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等支出;收到捐赠资金256.43万元、各类物资34.93万件,已全部用于防疫支出。

  审计结果表明,大兴区能够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和各项保障机制,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捐赠款物接收及分配手续基本完备,能够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

  3.大兴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专项审计

  对2019年至2020年8月大兴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查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四团区级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绩效等情况。“十三五”期间大兴区累计投入22690.36万元(区级财政18260万元,镇级财政4430.36万元),用于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地区项目建设,其中区级资金投入湖北十堰市茅箭区1120万元,内蒙古正镶白旗、察右前旗、苏尼特右旗共计11800万元,新疆和田县、二二四团共计5340万元;镇级资金投入内蒙古正镶白旗、察右前旗、苏尼特右旗共计2430万元,新疆和田县、二二四团共计2000.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大兴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政策,能够紧密结合受援地区实际发展需求,确保对口支援帮扶资金落实到位,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4.大兴区养老和救助等重点民生保障资金绩效审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目标,区审计局按照北京市市区联动审计项目的总体要求,对大兴区2019年至2020年6月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年至2020年6月,大兴区共投入70535.8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812.40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1640.29万元,区级安排资金25083.13万元。支出资金47573.75万元,其中:养老专项资金12345.38万元,社会救助专项资金10224.25万元,助残专项资金24541.62万元,殡葬专项资金462.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大兴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各项政策要求,在养老、社会救助和殡葬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复领取养老服务补贴与生活护理补贴。由于社会救助子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造成6位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与生活护理补贴重复领取,涉及资金1.21万元。目前已全额追回。

  二是未制定相关方案和机制。未按照市级政策要求制定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助器具等方面实施方案和考核机制。

  三是助残设备闲置未发挥效益。个别单位于2018年8月申请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并于2018年11月收到10件助残健身设备,截至2020年6月,该设备未投入使用。

  5.大兴区基层治理预算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相关街道社区公益事业补助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和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绩效情况。2018年至2020年8月大兴区安排经费总额1839180.5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街道基本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整合财政资金,增强镇街自主统筹能力,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党建活动经费、社区公益金使用率低。三个街道2018年、2019年共收到党建活动经费和社区公益金1627.91万元,累计支出1049.50万元,累计支出率64.46%。

  二是预算管理不规范。两个街道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导致项目支出混记的问题,共涉及资金619.92万元。

  三是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三个街道已制定了本街道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但未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六、审计建议

  ⒈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更大力度提质增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分年度分进度安排预算。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合规合理性审核,保证购买服务项目的效益效果,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情况。增强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多维度关联的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管理职责。

  ⒉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改进基层领域预算模式,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提高项目预算的执行效率;优化资金配置,运用零基预算,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强对绩效管理体系运行监控;加强对街道(基地)政策法规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梳理政府债务情况,提前谋划债务偿还方案,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⒊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和格式,积极采用“项目库”信息化手段进行申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项目支出进度,加强对项目绩效的考核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切实提高预、决算的严肃性,强化财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⒋进一步完善公交补贴考核办法及补贴方式,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差异化多维度考核;不断优化公交网络布局,加强对公交场站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引导企业加大成本绩效管理,规范与运营企业权责关系,强化法律意识,不断为我区的转型发展提供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5.进一步加强区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统筹,扎实做好前期论证工作,统筹安排项目资金配比;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调度督查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避免发生资金沉淀,提高政府投资绩效。项目主责单位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各方的协调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履行项目管理责任,严格按计划实施建设项目。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并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