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日期:2022-12-26 17:10 打印 【字体:

  ——2022年12月14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王悦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7月,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大兴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断建立健全制度,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等审议意见。现将大兴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1.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整改监督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党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审计整改,深挖问题原因,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区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要求督促检查,促进问题整改;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向未及时完成整改的部门和单位发送12份督办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区审计局严格落实“三联单一台账”制度(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整改销号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统计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按月督促,逐项检查。

  2.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各被审计单位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召开党委(党组)、班子会等方式,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能够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于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也能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并责任到人,并且明确下一步措施和任务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彻底、完整。

  3.实现标本兼治,履行监管职责

  各主管部门能够按照整改工作部署,以审计整改为抓手开展举一反三,找准漏洞短板,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一些部门采取了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督查等方式,开展举一反三形成合力齐抓问题整改;一些部门针对问题根源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管理体制,如区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预算管理流程;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大兴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将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提前谋划,切实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区经信局出台《大兴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化项目闭环管理和信息资产处置程序;区集建地改革试点办制定了《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成立区集建地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跟踪推进项目尽快入市。

  4.贯通各类监督,合力推动整改

  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机制,强化与区人大、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贯通机制;借助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等平台,加强经常性沟通,共同推进落实整改要求。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区审计局向区委巡察办提供各类审计报告,巡察期间,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发挥监督合力。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和区审计局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机制,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审计局开展了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和以前年度审计项目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促进整改工作切实到位,避免屡查屡犯。

  5.完善管理体制,构建长效机制

  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内部审计大会,切实落实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出实招见实效;区审计局进一步强化“治已病、防未病”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做实内审指导,通过创新研发内部审计工作平台,实现了对内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做细督察督办,在农业领域相关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上讲解农业领域审计问题的整改要点,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分别从机制、管理、执行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和提示;三是进一步做深提示提醒,分类总结农业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和常见情况,编制了《大兴区涉农审计常见问题提示提醒清单》,列明具体表现形式、问题实例、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依据等,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单位预算管理。

  总体看,今年我区的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区领导高位部署,相关部门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审计跟踪督促工作也进一步细致深化。《关于大兴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8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为58个、12个和8个。截至2022年11月底,要求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剩余8个需持续整改的问题也在有序推进中,整改率89.74%;共节约资金1.04亿元,建章立制14项。

  通过整改优化了营商环境,如清偿了个别项目存在的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问题,并提示提醒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履约意识。推进了项目落地,如区发改委通过调度会等方式,统筹推进了6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节约了财政资金,如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服中心等单位积极上缴结余资金,主动追减或退回无法执行的项目资金。完善了体制机制,如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出台制度,优化了管理模式,切实发挥财政监督效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升了工程质量,如长子营镇督促施工单位对未达标的碎石路面进行了重新铺设。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转移支付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各部门尽快将资金下达至预算单位并按进度支出,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二是对资金支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督促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是对项目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22年将全部项目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四是对政府债券资金基层结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北臧村镇政府将结存的2.57亿元债券资金全额拨付。

  (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未按计划完成的问题,区发改委通过“大兴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定期调度会等方式统筹调度推进项目进度、协调安排项目资金。

  二是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发改委组织项目单位召开专项推进会,已将未按合同支付的款项全部支付完毕。

  三是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对应转入基本户的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61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对4个农业单位开展现场审计,主要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预算管理不规范、执行率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加快款项支付、规范项目管理、修正有关协议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是对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相关资金上缴区财政局。

  三是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完善资产管理方式、进行资产清查和履行资产处置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

  对于61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经济体检”中所提示的情况,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采取了完善管理、规范制度和收回资金等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优化,共收回资金104.21万元,出台管理制度5项。

  (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绩效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制度机制制定、执行不完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更新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促进政策间协调统一、管理方式健全完善。

  二是对农业资金统筹力度不够,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支付,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局,并建立了区级农业项目库、细化了各项目的任务清单,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镇级自筹资金来源未落实的问题,受财力限制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对农业项目绩效管理落实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相应项目进行完善和调整,并建立项目绩效目标责任制,定期跟踪监管。

  四是对工程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修缮路面、规范管理和加强调研设计等方式进行整改。

  (五)大兴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区经信局印发《大兴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化项目管理和处置程序。

  二是日常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区经信局印发《关于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六)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镇级联营公司管理薄弱、集建地上市进展缓慢等问题,相关单位成立了区集建地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土地入市,并加强对镇级联营公司运营的监督与管理。

  2.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临空经济区重大工程项目、生物医药基地扩区项目和安定镇七个村异地搬迁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个别项目推进滞后、未按规定核算项目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等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推进工程进度、调整相关账表和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整改。

  3.区属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土地、森林、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审计发现的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力、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计划用水指标核定值超取水许可量等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复耕整改和新增耕地置换、制定并印发《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办法》和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等方式进行整改。

  4.大兴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部分项目未按期开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建立项目专户单独核算、清偿款项和推进工程等方式进行整改。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目前,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尚有个别资产闲置、自筹资金来源未落实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代建设施所有权未移交到位等8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是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1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1个、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4个、区属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2个。这些事项由于需要多部门协商解决、财力限制等原因均属于持续整改事项;相关单位已采取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督促进度等方式进行推进,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未整改问题的跟踪督查,督促有关单位倒排整改时序,进一步细化解决措施,增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大力推动问题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各级审计委员会精神,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督促有关部门更加注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分类施策,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同时,充分发挥审计的“治已病、防未病”职能作用,及时提示提醒,促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已上报稿,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