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日期:2023-08-18 15:26 打印 【字体:

——2023年7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王悦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按照“三落一提”基本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财政局组织2022年度预算执行中政策贯彻落实、资金分配、预决算编制、绩效管理、存量资金盘活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20个镇街进行了财政运行情况分析。

  2022年,大兴区区级总收入1094.92亿元,较上年增加109.14亿元,同比增长11.07%;区级总支出1060.78亿元,较上年增加90.72亿元,同比增长9.35%;年终结转34.14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为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坚持民生优先,一半以上财政支出用于民生改善。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完善。部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分配周期较长,未制定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且年初下达比例未达到规定。5家规范保留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已整改。

  二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在应收未收的情况。

  三是资金管理还需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在镇级闲置,长达52个月。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23家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

  四是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执行力度不够,存在部分预算单位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未达标、未公示问题。镇街基地绩效管理不规范,存在未设置绩效目标、部分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等问题。

  二、区级政府债务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大兴区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关注政府债务的举借、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偿还情况。延伸审计了6家单位,抽查了7个政府债务项目。

  截至2022年末,大兴区政府债务全部为政府债券,主要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重点园区扩建升级以及棚户区改造。2022年能够如期还本付息,总体规模未突破核定债务限额。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聚焦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作用;能够积极落实政府存量债务清零工作,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报不够科学,债券资金调整幅度较大。个别项目申报时考虑不充分,导致支出存在困难,年中调减50%,幅度较高。

  二是债券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在债券专用账户与自有账户间往来资金。2022年8月,区财政局逐步完善对债券资金监管;同时相关单位、属地、银行已签订专项债券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三是已再融资的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应项目进展缓慢,被拆迁小区尚未搬迁,项目收益短期内难以实现。

  四是政府专项债券未能实施有效闭环管理,不能细化落实还款计划并确定偿债资金来源。

  三、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发改委牵头实施的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资金管理、分配及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投资规模20亿元,计划项目160项,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民生等7个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因受土地手续、方案调整、项目进度、疫情影响等原因,部分项目当年未支付资金。

  二是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已在审计期间整改。

  三是建设项目管理不完善。个别项目存在结算依据不充分,未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和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检测报告核验不准确的问题。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61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对5个城市运行基层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组织对未纳入本次现场审计的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和区园林服务中心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1.61个区级部门经济体检分析

  运用70项数据指标对全区61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对异常指标数据采取小切口现场核实。分析结果表明,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预算编制精度比2021年度有所提升。61个部门年度预算调增、调减幅度由46.4%下降至36.2%。

  二是日常经费支出呈现下降趋势。61个部门总体基本支出由1.07亿元下降至0.98亿元,降幅8.41%。

  三是部门履职类项目执行率较好。2022年“三保类”项目执行率为90%,部门履职类执行率为86.58%。

  本次数据分析对7类15个典型问题进行了重点核实,个别单位存在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等问题。

  2.5个城市运行基层预算单位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城市管理委市政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委供热监督管理中心、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区园林服务中心绿化队、区园林服务中心南区公园管理所5家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现场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5家预算单位2022年度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存在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情况。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实,决算编制不完整,自有资金结余4546.86万元,未能统筹使用。

  二是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不扎实。3个单位采购程序不严格,存在合同约定与实际执行不一致等问题。2个单位多支付项目资金5.08万元。目前,上述资金均已追回。

  三是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资产未入账、资产闲置、资产出租出借未报区财政局审批、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等问题。

  四是内部控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三重一大制度照抄上级部门、未制定初始动议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流于形式、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3.组织基层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组织对未纳入本次现场审计的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和区园林服务中心所属18家基层预算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自查自纠。其中,9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等9类14个问题。针对本次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进行整改。

  五、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区级稳就业举措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区级相关就业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发放情况,各项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效果和稳就业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区人力社保局能够充分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个别促就业政策衔接不及时。抽查发现某项就业政策存在8个月的空白期,后以补充通知形式完善。

  二是个别促就业举措执行不到位。因疫情因素影响,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开展定点培训机构年度评价工作,无法向企业兑现政策奖励资金。

  2.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道工程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道工程的资金来源与使用、项目管理、进展及社会效益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按照程序和区政府工作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经对2022年“12345”热线相关投诉量分析,较2020年,供热管网改造后相关投诉减少82%,“水黄”改造完成后相关投诉减少99%,雨污水改造尚未完成,投诉量已减少63%,居民对实施改造后的满意度较高。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合同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编制时间早于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实施方案报告时间早于合同签署时间等问题。

  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2个单位35份合同通过比选签订,但未建立合同比选管理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6份合同存在双方签订部分内容与比选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不符。

  三是项目进度滞后。因疫情和小区改造影响,2个雨污水项目超施工合同计划工期1年,尚未完工。

  3.机场周边配套综合管廊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三条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及使用、入廊管理和运营维护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三条综合管廊项目建设阶段基本能够按照建设任务有序推进,运维管理阶段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完善、运维管理基本规范。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部分设计方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出具成果文件。

  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1年10月移交且投入运营的某管廊项目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

  三是管廊运营维护主体发生变化,入廊协议未及时变更。

  四是相关费用的收取仍需加强。因历史原因,还存在部分企业未签订入廊协议,未缴纳入廊费用及日常维护费。且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协商参考标准2022年3月颁布后,入廊相关费用未进行调整。

  4.2022年度大兴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重点对6家单位的19个信息系统实施审计调查,涉及1959.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履行网络安全责任,资金管理总体较为规范。但也发现,1个系统未按规定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六、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本部分主要报告2022年完成的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对大兴区房租减免、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和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主管部门能够主动履职,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但也发现,一是个别单位落实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政策不到位,未能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二是部分社会团体存在会费制定不规范和收费标准未公示问题。

  2.北京中日产业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对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政策落实及市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平台公司能够理顺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中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创新基金设立等工作。但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园区建设受国际关系和疫情因素影响较大,三年行动计划中重点任务完成比率较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预付款未及时核销、账实不符。

  3.临空经济区重大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工程项目总体推进、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主责部门能够按照各项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临空区总体规划,推动重点建设任务落实。但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一会三函”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推进缓慢,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一会三函”审批流程。二是个别项目推进滞后,超计划工期1年以上尚未完工。三是部分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建成道路移交不及时,后续养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四是部分建设工程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等问题。

  4.生物医药基地扩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对程序履行、地上物腾退补偿、资金来源与使用、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前期规划落地,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但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地上物腾退补偿档案不完善,清登资料中存在部分事项材质、规格未标注。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资金拨付日期早于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日期等问题。三是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合同约定预付款支付比较高等问题。

  5.区档案馆新馆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对政策任务完成、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资金管理和使用、合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主体能够采取相应举措,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档案馆新馆建设。但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2个项目比选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均晚于其成果文件出具时间。二是8名监理人员调换程序不符合合同约定。三是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出具成果文件。

  6.大兴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卫健委能够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健全公共卫生检测体系、完善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监测数据总体检测样本数量达标,但分次记录不完整;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有待加强,未及时核销自动续约后人员死亡情况;二是部分已开发热门诊选址、布局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不符合标准。

  7.大兴区体育便民设施项目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区体育局实施的2019年至2021年大兴区体育便民设施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大兴区体育便民设施项目能够基本满足居民对体育便民设施的需求,更新改造有效增强了设施安全性。但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监管不力导致未按合同约定获得成果性文件及相关服务等问题。二是体育便民设施管护效果不佳、管护机制不健全。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未及时移交。

  8.大兴区回迁安置房小区配套公共设施移交及使用审计调

  查情况

  重点对大兴区回迁安置房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含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移交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回迁安置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能够按照同步建设、同步移交的规定进行建设和移交。但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部分养老设施未移交民政部门,接收主体不符合规定。二是部分公共服务设施未按照批复用途使用。三是未经审批出租出借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四是6个单位未将接收房屋纳入固定资产账。五是接收单位对接收房屋利用率不高,部分房屋闲置时间长达2年3个月。

  七、审计建议

  1.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应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健全收入管理机制,提高收缴水平和效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支出政策和定额标准评估,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完善资金安排机制;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各部门各单位应健全单位间互联互通机制,加强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盘活力度,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压紧压实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增强履约意识,强化政策衔接和资金协同,促进资金落位、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支出必问效”的责任意识,兼顾事业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严格落实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动土地尽快入市,保障项目收益如期实现,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4.严格责任落实,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审计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压紧压实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重大问题、重大风险责任到人,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有力有效、常态长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