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来源:区审计局  日期:2023-10-09 10:08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22年大兴区审计局对全区61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对5个城市运行基层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组织对未纳入本次现场审计的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和区园林服务中心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区审计局从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执行、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等七方面入手,运用70项数据指标对61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评价。从数据分析情况看,2022年预算执行中,61个部门相比2021年度预算调增、调减和调剂情况均有不同程度减少,平均调整率减少43.37个百分点;行政运行成本基本得到控制,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本次数据分析还对部分疑点数据进行了重点核实,主要问题集中在预算编制不准确、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移资金等。

  二、5个城市运行基层预算单位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城市管理委市政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委供热监督管理中心、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区园林服务中心绿化队、区园林服务中心南区公园管理所5家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现场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5家预算单位2022年度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存在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情况。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实,决算编制不完整,自有资金结余4546.86万元,未能统筹使用。

  二是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不扎实。3个单位采购程序不严格,存在合同约定与实际执行不一致等问题。2个单位多支付项目资金5.08万元。目前,上述资金均已追回。

  三是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资产未入账、资产闲置、资产出租出借未报区财政局审批、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等问题。

  四是内部控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三重一大制度照抄上级部门、未制定初始动议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流于形式、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三、组织基层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组织对未纳入本次现场审计的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和区园林服务中心所属18家基层预算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自查自纠。其中,9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等9类14个问题。针对本次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进行整改。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并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