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增加执业地址等相关情况公示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日期:2023-12-19 09:54 打印 【字体:

  2023年第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等,现对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增加执业地址等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拟增加执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30号院1号楼二层、五层南侧部分房间,2号楼一层南侧部分房间。

  3.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4.增址拟设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5.申请人(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咨询电话:010-81296004 010-60283506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