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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局购买服务改革的有序进行,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9〕1320号)和《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京兴财〔2019〕288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修订了《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印发,依据和使用新的指导性目录,请遵照执行。
大兴公安分局购买服务指导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