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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2年大兴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大兴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7日
2022年大兴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2〕20号)要求,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
播种的粮食作物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
三、补贴标准
落实市级补贴方案,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四、工作要求
各镇要抓紧组织实施,4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5月7日前将补贴发放情况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服务中心5月11日前汇总全区补贴发放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
(三)核准补贴对象。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要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等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中,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四) 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镇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附表2: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docx
附表3: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docx
附表4: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