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bgs/ZK-2023-000142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经信文〔2023〕31号
  • 信息有效性:有效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年9月4日
  • 发布日期: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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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第14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京兴经信发〔2020〕5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印发《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兴经信发〔2020〕5号).pdf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