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1-000183
  • 发文单位:区教委
  • 信息名称:(失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政发〔2021〕15号
  • 信息有效性:已失效
  • 主题分类:环保气象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11-26
  • 发布日期:2021-11-29

展开

(失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批复》(京政字〔2019〕17号)工作要求,做好大兴区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20〕17号)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能力,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力保障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1.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学生安全区域治理。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整治工作。整治重点包括:市容环境卫生、无证无照经营、游商和摊贩、乱堆物料、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在学生安全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各类经营单位检查,重点关注烟草、酒类、食品等经营单位。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属地

  2.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规范设置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和科技监控设备。合理调整校园周边公交线路,加大公交供给,实施疏堵工程,优化道路设施。加强校园门前停车管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落实校园周边早晚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大对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3.完善警校合作工作机制。落实“一校一警”制度,开展入校指导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处理校园治安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各种“校闹”行为。健全完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巡逻防控力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会商研判,做到信息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保障措施

  4.加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管理。加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强化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委

  5.加强校园伤害事故处置工作。校园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结合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障机制,及时实施救助和妥善处置。严禁并依法查处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围堵校园、殴打教职工、干扰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

  (三)加强校园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6.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各属地通过“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良好秩序。

  责任单位:各属地

  7.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全面检查,重点对校园物防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红外报警、防入侵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各类技防设施正常运转。校园监控角度调整适当,确保能够拍摄到校园各角落及校园门口。按要求配齐校园保安,做好人员信息核查及培训工作,确保保安人员熟悉工作岗位。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巡视,做好巡查记录。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分局

  8.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各校园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区应急局要指导学校围绕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暴恐袭击等可能造成校园伤害的安全威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学生避险逃生能力,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应急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校园源头性、基础性、保障性的问题为出发点,本着以解决问题,服务好校园“最后一百米”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周边环境重点问题。

  (二)压实各方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履职尽责,形成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学校和师生安全。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查找梳理学校周边环境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