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11-13 00:00 打印 【字体:

  根据《2017年北京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工作方案》(京政办字〔2017〕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普查情况的通报》(京政办字〔2018〕30号)文件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运维保障工作

  《通报》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相关区领导分别阅批。区政府办立即将《通报》和领导批示转发全区各相关单位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等工作进展,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沟通,以更高标准做好整合后的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保障工作。目前,我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工作已经完成,政府网站相关运维保障管理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履行发文审批程序。

  二、全区网站自查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要求,针对《通报》中提到的网站常态化监管力度不够、整合工作不到位、网站功能不健全、新媒体运行管理等情况积极开展对照检查,并按照《指引》要求进一步检查了全区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确保网站域名与全国政府网站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一致。规范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的办理程序,对于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回复意见全部选择公开。

  一是在网站检查方面。我区加强对信息更新、网站错误链接、错别字等问题的检查力度,共开展检查53次,其中常规检查43次,集中检查3次,抽查7次,发现个别内容存在错别字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及时通过网站、专刊等形式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单位高度重视检查整改工作。

  二是在网站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我区已明确政府网站建设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政府网站建设作出的批示积极贯彻落实。已拟定《北京市大兴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正在履行发文审批程序。

  三是在规范网站管理方面。我区已完成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70家在全国政府网站管理系统中的政府网站已全部整合,全区只保留区政府门户网站。并按照《指引》要求,规范了网站名称、域名及网站底部功能区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

  四是在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方面。四季度我区共涉及平台留言6条,全部按照交办转办工作机制完成办理回复,不存在超期答复情况。

  五是在提升网站功能、服务能力方面。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关键字推荐、通俗语言搜索,实现了多维度分类展现搜索功能。网站页面全部采用HTML5进行设计制作,用户在移动终端、自助终端都能友好访问,并且为残疾人、老年人、外籍人士等群体提供了无障碍浏览功能。

  六是在提升网站互动水平方面。专门设置【政民互动】栏目,并开设了"咨询投诉"、"在线访谈"、"征集调查"、"领导信箱"等专题,保障了政务服务活动、社会公众建言献策和投诉举报等的渠道畅通。实施了"领导信箱"与"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一站式整合办理改造,通过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的交办、转办、督办和回访机制,有效保障领导信箱和群众来电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提高了网民对政府网站服务的满意度。整合了"政风行风热线",在保证区委部门业务需要的同时,为群众监督政府工作提供了监督渠道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区政府网站的权威性。

  七是在网站安全保障方面。我区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了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管理和防护检查,网站增设了网页防篡改系统,保证了网站安全。

  八是在网站创新发展方面。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了访问量统计系统,可以多角度掌握站点流量变化情况;多角度验证发展情况;提供决策辅助信息;对当前访问量做出准确,客观地评估。

  三、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落实办公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四季度积极完成"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程序第四季的转载推广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完成推广1次,政务微博推广1次、政务APP推广1次,网民访问总量已达到8000余次。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