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街道办事处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来源:区政务服务局  日期:2021-04-30 15:56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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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观街发〔2021〕16号

  根据大兴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考虑到工作连续性和现有工作基础,结合我街道2021年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及学位资源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我街道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一、受理范围

  儿童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在观音寺街道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家庭。

  二、审核程序

  我街道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街道审核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审核证明证件材料。

  (一)街道社区居委会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应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审核申请,初审合格后领取《大兴区观音寺街道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申请表》,然后按照我街道审核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到相关部门审核证明证件材料。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统筹辖区内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结合实际明确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各相关部门按照细则要求具体负责。

  1.务工就业证明由社保所、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社保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

  2.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由区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租房材料由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由团河派出所、观音寺派出所根据职责范围进行审核。

  4.户口证明由团河派出所、观音寺派出所根据职责范围进行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审核。

  (三)申请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在5月31日前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并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上进行确认。

  三、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要(适龄儿童父母)在大兴区务工且一方受雇于观音寺街道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15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20年1月及以前至2021年3月开始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费15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补缴不算。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2020年1月及以前在观音寺街道区域内注册的至今15个月以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至今满15个月以上的“涉税信息告知书”

  3.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2020年1月及以前在观音寺街道区域内注册的至今15个月以上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2020年1月及以前在观音寺街道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股东或合伙人至今15个月以上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大兴区观音寺街道辖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1年8月31日前为准)。加强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住所应适宜居住房屋无违法建设、无群租、不是“三场”腾退范围,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及2020年4月30日前开始缴纳至今的1年以上出租房屋管理税票据。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房屋为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商用办公房不予受理。

  按照有关规定,租住房屋为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申请人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违反《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不予办理。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超龄儿童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后,按正常年龄非京籍入学程序办理,在教委审核入学过程中,一旦发现已在原籍入学的,取消审核资格,并将失信行为告知已有学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门。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持有截至2021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1年以上连续持有暂住在观音寺街道辖区内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四、办理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31日工作日期间。

  本意见由观音寺街道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兴观街发[2021]16号).pdf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兴观街发[2021]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