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区政务服务局  日期:2021-05-19 15:59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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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兴建发〔2021〕16号

  各混凝土搅拌站:

  为更好完成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工作,进一步巩固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成果,我委定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及安排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及迎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于磊、于杰;联系电话:6926124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3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21)135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成果,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委,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大兴区内有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包括按照《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分站管理办法》规定在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予以标注的混凝土企业分站)。

  二、检查内容

  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11/T642-2018,以下简称《规程》)等为依据,检查绿色生产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砂石绿色基地产品使用比例、密闭化改造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自查工作于9月1日起,至9月15日

  止。建筑砂石绿色基地产品以及绿色运输原材料使用比例计算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企业自查坚持真实有效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混凝土搅拌站点于9月17日前将自查结果上报我委并提出检查申请。

  (二)区级检查

  区住建委将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会同区相关部门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第一阶段:区住建委于10月11日至10月17日组织行业检查,并进行第一次评分;(本次评分将参与最后评分)

  2.第二阶段:区住建委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11月8日至11月15日进行联合检查,并进行第二次评分;(本次评分将参与最后评分)

  3.第三阶段:区住建委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12月6日至12月13日开展抽查,并进行第三次评分。(本次评分将结合前两次分数一同汇总)

  区住建委汇总检查结果后,将相关资料(《规程》附录A、附件)及总结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送市住建委。

  (三)市级抽查

  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结合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专项检查和资质动态核查等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统筹安排市级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抽查采用查阅文件、资料以及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四、评定办法

  各混凝土搅拌站站点检查结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区级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分数(《规程》附录A),占比70%;二是区级主管部门对搅拌站日常监督检查分数(附件),占比30%,两项分数相加之和即为检查得分,总分100分。95(含)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5-84分为合格,74(含)分以下为不合格。检查结果合格(含)以下的站点由区住建委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本区搅拌站绿色生产管理水平在良好及以上水平。对绿色运输原材料使用比例和绿色基地产品完成量的评分标准如下:

  (一)本年度各搅拌站使用“公转铁”原材料完成量以2021年各搅拌站混凝土实际方量为基数。具体计算方法:“公转铁”应完成量-2021年混凝土实际方量*2x2.0%.比例达到2.5%加1分;比例达到3%加2分。达不到2.05%,接照“公转铁”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二)本年度各搅拌站应使用绿色基地产品完成量=2021年各搅拌站混凝土实际方量x2x3.0%。使用比例达到3.5%加1分;达到4%加2分,使用比例达不到3.0%,不得分。

  (三)集团化企业可统筹考核“公转铁”运输原材料以及建筑砂石绿色基地产品使用比例相关任务。

  五、有关要求

  围绕全程绿色要求,突出绿色运输原材料以及绿色基地产品使用,抓好规程常态化落实。鼓励企业先行先试,探索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运输预拌混凝土。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