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北京大兴区人民政府  日期:2019-03-31 14:22 打印 【字体:

  今年以来,我区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18年工作主要情况

  (一)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统筹推进各类机构改革。一方面研究推进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严明改革期间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保密纪律,明确各单位历史沿革,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责等方面情况。成立大兴区机构改革文件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

  作专班,围绕机构设置、职能整合、编制划转、职数配备等问题,进行多轮分析,研究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另一方面配合推进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设立北京市大兴区监察委员会,与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调整优化区纪委区监委内设机构。在全区设置16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现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设立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巡察工作。

  2.研究推进重点领域行政体制改革。一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北京市大兴区关于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健全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管理体制、指挥体系等。组建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三定”规定及事业单位设置方案。二是城管领域综合执法。制定了《关于区城管委、园林绿化局行政处罚权划转区城管执法局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划转对接相关工作。三是专项领域体制改革。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做好生态文明管理体制、退役军人保障、临空经济区体制机制等专项领域改革。

  3.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大兴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清单(试行)》。配合组织部制定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综合性事项清单。梳理我区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情况。推进区政府职能部门向镇街派出机构,将区城管执法局229名行政执法编制下沉镇街。镇街执法队作为区级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以镇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破解了基层没有执法权的难题。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4.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规范公布2018版权力清单,清理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解决审批事项公示“标准不统一、要素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研究制定《大兴区审批事项公示办法》,明确公示范围、方式、途径、内容和标准。精简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对于已纳入我区各单位和镇街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服务事项,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精简,截止到目前,精简比例已达53%。

  5.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目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版)全面修订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清单草案(试点版)》的修订工作。待全国及本市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后,我区将严格执行。

  6.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我区利用区住建委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现有场地,将区国资委政府采购中心搬迁纳入,实现物理场所整合,并由区国资委、住建委统筹配合做好场地使用及其服务管理等政策梳理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我市数据、接口规范,在现有场所信息化基础上,完成分平台场所信息化升级改造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整体方案初稿。通过临时数据填报系统,数据录入等多种方式,实现了我区部分数据的上报和对接工作,有关数据量也在逐步增长。

  7.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2018年大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大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对大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需求、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大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整体目标、工作思路和建设模式,初步设计了符合大兴区现状的社会信用体系架构。目前,已编写完成《大兴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并向全区67家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8.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扩大规范化建设覆盖,持续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推进“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建设,加强驻地单位参与社会服务力度,健全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充分利用闲置地下空间,加强商务楼宇工作站建设,完善“五站合一”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招录社区工作者和禁毒社会工作人员159人,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在全市率先完成社工调资,实现社工工资达到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00%的要求。开展区、街两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认定工作,目前区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达到20家,街道层面“枢纽型”社会组织19家。完善社会动员工作机制,累计建成社区志愿服务站103个,专业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12个,非公企业志愿服务组织17个,商务楼宇志愿服务站12个。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程序,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评估。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

  10.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全年共审核《北京市大兴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7件,审核重大合同23件,完成市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12件。结合“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产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民营经济发展等文件清理要求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清理涉及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66件,其中54件保留,12件废止;组织开展我区2000年—2017年文件清理工作,涉及区级文件854件,其中353件保留,501件废止。创新审查工作方式,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审查区内重要文件合同,共组织专家评审会3次,各类专家律师参与文件合同审核11次。

  11.强化法律顾问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效率,制定《大兴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考核办法》,对任期内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实行考核制,并制订了详细的打分方式。同时,建立更规范、更具体的法律顾问档案制度。推进全区各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聘用法律顾问情况进行摸底,并对法律服务合同进行备案。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1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宣贯落实行政强制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质量抽验活动,对全区28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检查核实,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评查工作和执法行为。坚持行政处罚数据“月统计、季分析、定期通报”机制,为执法部门推动工作提供建议。

  13.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测和考评。依托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开发大兴区行政执法数据分析平台,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方法,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状态、执法效能效果的监测评价,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随机选取两个执法部门,围绕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权力配置、执法规则体系、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执法绩效评估,提出工作建议。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查、调研70余次,承办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件,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4件,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7件,全部按要求圆满完成。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交区政府办理的人大建议72件、政协提案126件,共计198件;共涉及68家承办单位。截止7月18日,已全部按期圆满办复,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

  15.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全区366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系统,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先后出台《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大兴区区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同时将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导入预算系统,不断规范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妥善处置存量债务,构建债务控制及风险预警机制,拟定《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控财政金融风险。依法开展对会计基础工作、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资产管理、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执法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16.强化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建设审计监督全覆盖。根据审计署及市审计局对投资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规范审计付费,适应政府投资审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对现行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2】21号)进行重新修订。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组织印发《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政务公开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并首次将要点落实情况纳入三方测评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积极推进全区66个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全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的重要作用。组织印发《大兴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文件印发、公开属性审查、政策解读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公开属性管理与保密审查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性文件坚持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按照“一区一网”工作要求,完成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共涉及政府网站73家,网站数据集约工作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18.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完善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进行审理,坚持2人办案,全年共接待当事人180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3件,结案150件,未结23件。发挥复议监督作用,纠错7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作用,聘请法律顾问每周半天坐班,围绕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汇商汇审。发挥典型案例指导,针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中的涉法问题,编印《行政案例分析》4期。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7月和10月,王有国区长和李强副区长分别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大兴区法院出庭应诉,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其中,王有国区长出庭案件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诉,做到案结事了。全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5件,审结139件。

  19.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以法律顾问讲座、依法行政培训为契机,为全区行政调解工作人员授课,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以案促调,加强对各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交流。将行政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始终,被申请人通过释明行政行为、解答质疑等方式主动与申请人进行调解的案件达42件。全年我区各行政调解主体共处理行政调解案件6295件,同比增加53.7%;涉及10768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193件,调解成功率为82.5%。

  20.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北京市司法局访调对接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全区访调对接工作协调小组。完成区级及镇(街)、村(居)三级信访诉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在区信访办设立了法律咨询窗口。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受理案件2853件,调解成功2820件,调解成功率为98.8%。其中达成口头协议1924件,达成书面协议625件。共进行矛盾排查12472次,预防纠纷643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76件。

  21.积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建设。按照“四有一公开”要求,在20个镇街增建了示范点,将村居法律顾问列为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系人之一,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已建成且运转良好,由98名执业满三年的优秀律师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专门从事刑事律师值班工作,共提供法律援助多少1606人次。

  2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边排查与边化解相结合,按照“五个清楚”要求,及时建账、落实领导包案、接访下访等措施,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集中力量攻坚化解。按照“化解为先、控制增长、减少基数”的原则,结合全区重点人(群)、重复上访的缠访闹访户总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全面梳理群众重复反映的信访问题。全年共处理信访事项200余件。

  七、加强统筹协调考核和培训宣传

  23.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组织推进作用。8月7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区政府常务会听取复议应诉案件情况汇报,制定《大兴区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不断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4.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坚持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监测人口新动态 服务首都新发展》等内容进行学习。同时,通过处级干部轮训班、依法行政研讨班、依法行政培训班、“一把手大讲堂”、法律顾问讲座、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及各类专题培训,从培训对象、授课人员等方面入手,划分类别,结合实践,创新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增强法制培训实效。全年培训达5000余人次,干部在线学习法律课程学时人均占比达20%以上。

  25.加大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活动,选取“依法治理村庄安全隐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两个项目进行报送。制定《大兴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及《大兴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督促各单位制定、落实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内部普法及社会普法两手抓。制定《2018年大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自查总结工作。开展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日、扫黑除恶等重点宣传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自查、实地抽查的方式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各单位共同努力,全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首航之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全面提高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政府行为规范化、高效化、法治化。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夯实和推进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职权、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事项调整,捋顺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共享力度,完成大兴区行政执法数据分析平台二期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创新监督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司法建议。

  四是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坚定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坚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与信访、行政复议形成合力,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公正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多元融合调处作用,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