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日期:2023-03-31 15:23 打印 【字体:

  2022年,大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重要法治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区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规定内容,列入依法行政培训及区委党校学习必修课程。组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9期;组织区领导专题讲法1次,开展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2期,实现了全战线、全覆盖学习培训。

  2.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发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自上而下,传导外部压力,督察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3.全面布局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印发《大兴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2021-2025年)》,就“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用好考核指挥棒,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科学优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推进依法行政任务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开展区级示范项目评选,营造了示范创建良好氛围。累计申报示范项目55个,经项目初筛、2轮专家评审,确定区级示范项目7个,入围示范项目4个;编印示范创建材料汇编,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辐射效应进一步增强。

  (二)优化营商环境,加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北京市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部门权力清单工作监管,按照权限程序,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理顺不同部门、层级职权边界,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形成“组织科学、管办分离、服务高效、监管规范”工作体系。全年对外提供开、评标服务2212场次、进场交易项目1200余宗,交易量全市排名第一。深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市率先实现建设工程线上开标。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证明事项承诺制28项、告知承诺事项75项,全年办理告知承诺事项86389件,精简材料17.50%、精简时限67.88%、精简跑动44.09%。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完善“e窗通”服务平台、现场企业办理专区,实现全区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在全市率先启动“证照联办”窗口试点,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窗出件”。深化全程网办,实现全程网办率100%。在此基础上,南洋投资有限公司实现“一天拿N证”的突破,审批事项100%实现“一次不用跑”。推动场景化建设,协同临空经济区实现社会投资仓储物流类项目“一天办N证、拿地即开工”集成办事场景落地。扎实落实“双授权”改革,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率100%,授权审批率92.08%。做好“好差评”结果应用,组织开展事项标准化、审核要点规范化培训,同步更新办事指南。

  3.紧抓优化营商环境5.0政策落地。持续打造“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数字政务建设,在线导办+“一号”统领双向并行,全年导办系统接待咨询消息21387条,“一号”统领接到电话咨询161418条。提升事项联办、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功能,依托副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云窗口”远程视频模式,推动北京东部五区2004项事项,在天津、河北10个大厅“无差别”办理。天津211项政务服务事项、河北317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北京东部五区的政务大厅“无差别”办理。零距离服务企业,与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基地对接,建立园区政务服务体系,设置政务服务站点,生物医药基地站点可办理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等第217项事项。数字赋能,依托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率先颁发首张动物诊疗许可电子证照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电子证照,在全市率先铺设“政务晓屋”智能终端21台,累计服务1700余人次,减少群众跑动5000余公里。落实北京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求,建立完善区级信用承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机制,推进教育、科技等领域全流程信用监管,促进各领域试行“信用+”等信用应用,将诚信元素融入业务工作,营造全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4.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制定大兴区推进接诉即办改革工作意见、推进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指导意见,创新“四盯”工作方法,深挖12345民生数据,定期梳理高频问题,纳入区政府实事。全年编制数据分析刊物189期,镇(街道)一对一数据报告60期,对接专项数据1600余次。在“每月一题”基础上,增设区域问题,形成“17+5”重点民生问题清单,累计调度8次。开展“零诉求”社区村创建活动,引导基层自治,西红门同兴园社区、高米店康泰园社区等都实现了高诉求量向“零诉求”的转变,服务群众能力明显提升。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深化“拉家常”议事会机制,围绕“三个一批”打造“党建+拉家常+N”特色工作模式,累计办理居民诉求7648个,解决民生实事3633件,“吹哨”职能部门1530次;打造“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形成“一中心、多基地”建设格局,在9个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全年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6个、社区22个,对已创建和新申报的点位全覆盖检查。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治理法治化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大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并及时更新区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全年区政府聘任7家法律顾问律所、2位高校专家,专业律师团队列席区政府常务会13次。邀请专业律师、学者开展依法决策专家论证会。积极组织参加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评审活动。

  2.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核提前介入机制,将合法性审核关口前移。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程序,全年审核区政府文件26件、重大合同32件、其他文件20余件;向市政府备案、区人大常委会报请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提出各类建议20余条。坚持涉疫文件优先审核,审查涉疫领域文件13件,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支持和保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托区级执法公示系统,加强对执法公示信息规范化的源头把控,执法公示规范率逐步提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年集中评查2次,随机抽评2次,对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指导。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检查36.2万余次、作出行政处罚17.6万余次。移送涉刑案件4件。

  2.深化行政执法指导协调监督。内聚外联,强化培训指导,组织依法行政研讨班2期,开通执法人员远程培训课程,453名A岗执法人员参与线上学习及考试;依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9期,参训人员1500人次,形成了“定制式”法治大讲堂品牌;区级职权下放部门开展对镇街执法培训,累计培训40学时。加强协调监督,完成执法证件换发331人,执法考试175人次,考试通过率97.13%,印发执法案例指导2期,评选典型执法案例5件。

  (五)升级应急处突能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

  1.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深入贯彻《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推进“执法+专家”隐患排查整改模式,全年开展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检测服务30余次,开展专家辅助检查200余次。发挥应急执法综合牵引作用,制发大兴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方案暨年度重点执法检查计划,全年12个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1次。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对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反馈督改,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全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严格落实《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北京市大兴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和应急保障类共45个预案。编订《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十问十答》,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健全预案编制上下衔接及专项内容编制协助工作。按照全市安排,完成各属地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

  (六)凝聚内外监督合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落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制度,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48件、政协委员提案209件,建议提案办复率达100%。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强化巩固财政监督。制定大兴区加强预算管理意见,做好重大政策落实、预算决算管理问题监督检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完善日常检查机制,依托采购平台开展智能预警、智慧监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全面强化债务风险管控。

  3.全面履行审计监督。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完善部门“全覆盖”审计方式;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启动第二个五年轮审计划;加大政府投资审计,持续向全面型和质量效益型审计模式转变;做好重点领域情况跟踪审计,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

  4.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全年发布“两区”惠企政策及解读信息2条、阶段性成果信息193条;公布就业、教育、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信息8245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98条。规范开展政策性文件预公开活动,38份政策性文件通过市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加强政策公开服务,每月检修对外网络通信设备,确保互动渠道畅通;推进政策精准上门,开展政策进企业活动300余场次,政策公开讲10场、政务开放日9次、公开议事35场次。

  5.主动接受审判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全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8件,二审、再审及检察院抗诉行政诉讼案件92件,共200件。其中,法院已办结96件,一审办结52件,二审及再审办结44件,未收到司法建议。

  (七)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提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赋能成效,增设行政应诉专门机构。全年接收复议案件621件,同比增长60.05%。充分发挥复议便民利民优势,新增加开通网上复议申请途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四定五包”标准,开展2次全区大排查、6次专项排查、28次动态排查。全区15名区级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重点矛盾18件,化解率52.94%,3件市级挂账重点矛盾已全部化解;坚持接访下访,各级部门坚持每天1名处级领导在岗接访,区领导在岗接访26批次165人次,镇街领导接访下访2113批次4355人次;坚持多元化解,引入第三方参与疑难信访案件评估机制,全年委托律师事务所参与8件信访积案评估,从法律专业层面研提措施,推动化解。

  3.提高调解工作水平。持续践行“枫桥经验”,全区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专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7453件,调解成功7448件,涉及金额21.66亿余元;全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47850次,有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完善调解员管理,组织集中培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2965人。

  (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1.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民法典、“迎接二十大,送法进万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等主题宣传活动。建成全市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打造公交线路移动普法阵地。进一步壮大“兴律”、“启明星”等普法志愿队伍。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50件,提供法律咨询71496人次;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选派153名入村律师,协助修订村规民约和提供法律意见7800余件。1200余名乡村“法律明白人”通过考试上岗,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动能。

  3.努力营造争优创先浓厚氛围。积极参加北京市宪法知识竞赛,荣获北京市宪法知识竞赛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引入专家资源,开展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评审及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还存在温度不够的问题,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部分执法单位在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执法案卷质量还需提高。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有待提升

  区级层面多元化解统筹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非诉调解动力不足,非诉解纷渠道潜力有待挖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三)基层法治力量保障仍需强化

  镇(街道)司法所力量配备不到位。司法所编制总体使用率较低,法律专业人员占比较低,司法所履职能力距离全面服务保障基层依法治理要求尚存在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统筹谋划,强化组织领导

  1.区委书记、区长共同担任全面依法治区委主任,双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法治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委“一办五组”召开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及各小组会议7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制发大兴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事项及配套方案文件32件,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书记、区长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督察问题整改、法治建设评估启动等系列工作,着力破解基层法治力量薄弱等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统统到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注重压实责任,依法全面履职

  1.盯紧“主体任务”,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持续纳入区绩效考核内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区重点基础工作,定期开展查访核验,季度听取情况汇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开展全区法治建设评估工作,全面检视我区法治建设情况,持续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盯紧“关键少数”,推进责任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和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实现全区处级单位考核全覆盖,对法治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细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决策等六方面情况,全面评估领导干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三)带头率先垂范,营造法治氛围

  1.注重加强法治素养提升。带头学法讲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7次,专题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

  2.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共8个案件。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辅助支撑作用,固化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常务会议制度。制定《大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定期听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大兴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为蓝本,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水平,护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意见》的部署,系统制定会前学法、领导讲法计划,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全方位组织宣传报道,大力度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论述、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的研究阐释。

  (二)高位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统筹协调作用,引入专家力量,开展法治评估,对全区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持续加强对基层的法治帮扶力度,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培训指导;持续优化完善依法行政考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责任落实;高位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推动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培育,擦亮大兴区法治品牌。

  (三)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继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核监督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程序,推动实现对政府工作部门、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覆盖;超前谋划增强重点紧急工作预见性,培优选强做好重大决策案例梳理工作。

  (四)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打造极简审批,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间。深入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改革政策,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巩固“全程网办”推进成果,用好12345民生大数据,开展重点领域分类治理,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稳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协调和监管,按期通报执法数据、高频次组织案卷评查,实现全流程业务培训,继续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考试工作,大力提升一线执法水平。

  (六)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财政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更多形式的政府开放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依法高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加强调解和解在复议接待及办案环节中的运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以人民调解为主渠道的非诉矛盾纠纷化解途径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满意率,进一步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质量服务群众。

  (八)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八五”普法中期总结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守法普法工作。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出台大兴区第三批普法责任制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整合区内普法资源,与区融媒体中心合作打造“普法微课堂”。精细分类宣传对象,强化法治文化供给,实现“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多点分布,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持续发挥“兴律”、“启明星”等普法志愿队伍作用,形成“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的法治大兴普法宣传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