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审计局联合区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
《意见》规定各区属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建立符合企业规模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与企业规模、审计业务量等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建立健全与企业业务规模和性质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各国有企业应积极推动内部审计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突出主责主业专项监督,规范有效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控体系审计,促进提升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
《意见》强调各国有企业应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跟踪审计及审计结果运用,做好内部审计报表报送工作。
《意见》的印发,为有效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标志着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