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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地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本着服务百姓、助弱扶贫理念,认真践行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和市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不断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来电"善"接听。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用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心平气和、态度友善,不制造新的矛盾。正确引导来电咨询人员,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化解纠纷和矛盾。不说降低党政机关公信力的言论,不讲制造民族矛盾、地域矛盾、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的话语。
来访"详"解答。要求值班律师充分展现敬业精神,详细解答来访咨询人的法律问题,解答问题标准不低于律所收费解答标准。专业解答来访人,让来访人听得明白无疑问。如接到律师不擅长业务方面的法律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律师在3日内答复咨询人。对于非法律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会给出建议,引导当事人理性便捷解决问题。
援助"优"办理。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且材料齐全的,快速办理,指派给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符合援助条件但提供援助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需要携带的材料。
满足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的追求。让法律援助成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张亮丽的名片,我们正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