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控宣传进校园 疫情处置防控早知道

来源:大兴报  日期:2018-03-23 00:00 打印 【字体:

  在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到来之际,为强化传染病防控的执法监督,提高学校结核病防治水平,有效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3月21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区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走进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开展了“家校共同努力 消除结合危害”的主题健康宣教活动。

  学校作为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是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区域。“学生群体学习压力大、活动范围相对集中、相互接触时间较长,是肺结核病的高发群体,因此也是预防控制肺结核病的重点人群。一旦学生发生肺结核病,如果没有得到早期的发现和控制,很容易造成肺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及流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惠蕙介绍。

  本场健康宣教课上,区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围绕着“什么是结核病、结核病的临床表现和传播途径”等内容为二百余位师生代表进行了相关知识的普及与讲解。活动现场,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还通过答疑互动咨询、网络有奖答题、展板展示、微博微信同步发布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了结核病防控进校园活动的宣传。

  那么,如何预防和控制校内(园内)感染结核病呢?卫生计生监督员介绍,一旦学校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及时向区结核病防治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全疗程用药。

  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宣传进校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结核病防控的意识,避免肺结核病在校园的传播与流行,并能与卫生监督机构共筑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病的坚强堡垒。下一步,将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学校加强日常的晨午检,以及对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和登记工作。如果学校发现结核病疫情,要求学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联同区教委全力保障全区师生的身心健康。(记者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