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三措施做好兽药产品追溯工作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19-08-28 00:00 打印 【字体:

  为切实做好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水平,大兴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三项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一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第174号公告》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京政农发﹝2019﹞85号文件相关的要求在辖区内针对兽药产品追溯工作进行监管。二是监督辖区内现有兽药生产企业注册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并使用,注册率及上传率均达到100%。三是针对"本市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兽药产品,均应在兽药产品标签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印制兽药二维码"这一要求,监督辖区内4家不合规企业提出了相应的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