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顺义(1908-1983),女,河北省河间县兴隆店人。
1927年为生计所迫全家背井离乡,沿街乞讨,流落到旧宫镇南小街村。1944年,丈夫在给驻南苑机场的日军出劳工时,被监工踢伤致死。悲惨的生活遭遇,使她对旧社会充满仇恨。
1948年底,大兴全境解放,她带头控诉旧社会,积极参加土改运动,始终站在斗争最前列,被推选为村农会生产委员和妇女主任。1950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使刚刚获得解放的贫苦农民早日摆脱困境,她把自己的三个孩子关在家里,整日东奔西走,组织群众熬硝,到附近国营农场、南苑飞机厂找活干。1950年春,南小街78个儿童染上了麻疹,有的家长无钱为孩子就医,一味烧香拜佛。她及时求得南苑区卫生防疫站的指导,挨家挨户传授护理知识,查询孩子病情。遇有病情恶化的,就步行往返十几里请大夫、取药。过度的奔波劳累,曾使她昏倒在路上。在她的努力下,78个孩子全部脱险痊愈。1952年春,她在村中组织起第一个互助组。夏季阴雨闹草荒,她又带领组员集中抢荒,16户组员的地很快都抢出来。组员们提出,该给她家抢荒了,她说,我家的不着急,只要大家的荒地抢出来,我就放心了。后组员主动将她家的荒地也抢出来。1953年,互助组发展到36户。同年冬,在寇顺义倡导下,将互助组转为初级社。1955年,她又带领全社社员并入金星高级农业社,任副社长,主管妇女工作。不久她就在全社组织起10余个托儿组、托儿所,使广大妇女摆脱家务,投身集体劳动中。1955年冬,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中,她带领妇女开冻土、修水渠,和男社员比着干,还组建了“三八”妇女打井队,真正顶起“半边天”。
从1951年起,寇顺义连续7年被评为北京市农业劳动模范,1956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曾两次受到毛主席和中央领导的接见。1952年8月当选为北京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954年8月当选为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6年8月当选为中共北京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1957年7月当选为北京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8年后,寇顺义任德茂大队、瀛海大队妇女大队长等职。她长期担任领导干部,始终不忘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三年困难时期,村民李玉勤身染浮肿病,生命垂危。她找来2斤黄油送给李补养,使其得以康复。甄金瑞弟妹3个因意外事故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她每月送去大队的生活补助费,并帮助他们安排好生活。逢年过节,还把3个孩子接到家中。寇顺义当干部多年,从没有为个人和家庭牟取私利,她的儿女至今仍都在村里从事农业生产。她以无私奉献精神,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在红星地区,提起南小街的“寇大妈”,几乎家喻户晓。1983年冬,寇顺义病倒,病危时她还叮嘱儿女说,“要永远跟着共产党走,千万不要做对不起党和群众的事”。